关于对2017-2019年到期师市科技计划项目 进行验收的预通知
关于对2017-2019年到期师市科技计划项目
进行验收的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师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实现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保证计划项目的实施效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为有效统筹师市科技资源,提高财政科技经费使用效率,现计划对2017-2019年到期师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4年以来立项,且项目实施期截止到2017、2018、2019年的师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具体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一)项目任务书(2018年、2019年立项项目绩效申报表)规定的各项研究内容以及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项目经费实际支出情况及使用合理性、规范性;
(三)项目所产生的论文、著作、专利、人才培养、技术规程、生产及示范线、示范点、示范基地等科研成果情况。
二、验收方式
邀请行业专家以会议、实地查看档案资料和现场勘验等方式进行(具体验收方式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验收时间
计划于2020年4月下旬或5月上旬进行项目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验收组织
1.师市科技局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组织、管理和监督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
2.邀请行业专家(以师市范围内专家为主)组成验收组,对项目执行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3.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开展验收工作。
五、材料准备
验收项目的主持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绩效申报表);
(三)项目验收自评价报告(具体见附件3)。
六、验收费用
验收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从项目管理经费中列支(具体费用以正式通知为准)。
七、相关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验收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项目验收结果将作为统筹科技资源和财政科研经费的重要依据,对无特殊原因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取消今后一段时期申报师市及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3.所有验收材料以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后,一式一份于2020年4月7日前提交师市科技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天伦 18699702720
沈 磊 18509970158
附件:1.师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清单(2017-2019)
2.项目验收申请书
3.项目验收自评价报告
师市科技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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