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2025年10月汽车新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细则
第一师阿拉尔市2025年10月汽车新车
消费补贴活动实施细则
为抓住中秋国庆传统消费旺季机遇,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积极释放消费潜能,计划在2025年10月开展促消费活动,促进师市三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开展师市汽车新车消费补贴活动,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在师市辖区参加补贴活动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公司(即汽车经销商)处购买乘用车(新车),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且在师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
二、补贴时间
2025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本次活动按照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申请额度用完即止。)
三、补贴范围和标准
对符合上述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享受师市财政补贴。汽车消费补贴具体金额依据单车价格分档执行,详见下表。
单车价格 (万元) | 车辆类型 | 享受补贴 合计金额(元) |
5≤X<8 | 燃油车 | 3000 |
新能源 | 6500 | |
8≤X≤20 | 燃油车 | 5000 |
新能源 | 8500 | |
X>20 | 燃油车 | 6000 |
新能源 | 10500 |
参加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的车辆不能重复享受本政策。
四、补贴活动方式
由参加活动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公司(即汽车经销商)作为补贴资金申报主体,向师市商务局备案并提供参加活动的车型(含配置)、数量、指导价。师市商务局负责征求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师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申报主体进行信用审核,存在违法失信的申报主体不得参加活动。由师市商务局公告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具体信息,包括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商名单等。
五、补贴申请流程
(一)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期限内,在已公告的汽车经销商处购买乘用车(新车)且在师市完成上牌的,并提供如下申请资料:购车人有效身份证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正副页(非营运)、个人银行卡(按身份证实名制办理并注明开户行)、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复印件。上述资料必须属于同一人,否则无法享受补贴。新车发票的开具日期及机动车登记注册日期均需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且新车发票的开具日期需在机动车登记注册日期之前;资料提报截止日期2025年11月15日。
(二)申报主体按规定完成申请资料审核确认后,将消费者申报资料统一报送至师市商务局。
(三)师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申请资料,其中:
1.商务局会同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企业申报信息是否齐全,与备案信息是否一致。
2.公安局负责审核车辆注册登记信息,确认车辆号牌信息与消费者个人信息是否一致,注册登记时间是否符合活动期限。
3.商务局会同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活动期间质量问题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汽车经销商的监管,市场监管局负责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兵团)将相关行政处罚和抽查结果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根据情形依法实施相应的信用惩戒。
(四)师市财政局按程序将补贴资金下达至师市商务局,由师市商务局组织相关部门将申请资料审核完成后,将当月补贴资金支付至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注明“师市10月汽车促销财政补贴”),并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抄送师市财政局。
六、相关要求
(一)注重宣传引导。党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负责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电视、电台等多种渠道扩大宣传效果,带动企业和消费者参与。各街道办通过小区广播(喇叭)进行宣传,带动更多居民参与,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二)强化监督管理。商务局会同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本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补贴资金按照规定审核、拨付和使用。申报主体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审核中发现弄虚作假、误导消费者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1.
开展2025年师市10月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汽车经销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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