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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09 18:00:47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师阿拉尔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第一师阿拉尔市共涉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5项整改任务,2022年验收销号2项,2023年验收销号3项。按照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已完成验收销号和正在按照序时推进的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到位,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一些师市和部门对“当好生态卫士”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比着铺摊子、上项目,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内生动力不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已按要求整改,长期坚持

1.师市各级党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兵团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师团两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兵团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按计划加快学习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深悟透、指导实践抓好贯彻落实。

2.师团两级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整改以来,师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行政常务会和专题会,研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各团(镇)乡党委常委会、行政常务会定期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督察以来,师团两级党委常委会、行政常务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90余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师市党委党校主体培训班计划,组织培训45个班次5013人次。师市党委细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策措施,制定《第一师阿拉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23-2024)》《第一师阿拉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第一师阿拉尔市入河(湖、库)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3.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暂行规定(试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年师市与各团(镇)乡,团(镇)乡与连队(村)层层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压紧压实责任,推动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良好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师市分管领导已与各团镇(乡)、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经开区签订了2024年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4.加强“两高一低”项目管理,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兵团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第一师阿拉尔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师市“两高一低”项目,建立存量、在建、拟建“两高一低”项目三张清单,开展常态化分类管理。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开展项目审批,严把审批关。

5.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对照整改方案,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定期开展调度,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按期整改销号。

6.建立兵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师市生态环境局与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立兵地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大兵地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力度,制定《2024年兵地生态环境联合交叉执法工作方案》,共同对兵地交叉区域相关环境问题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查处影响兵地各族群众健康、破坏生态环境和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师市生态环境局与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召开兵地共建活动会议,成立兵地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并签订了《第一师阿拉尔市-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框架合作协议》。第一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同签订了《2024年阿克苏地区、兵团第一师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交叉执法工作方案》,目前共同参与兵地交叉执法4次。开展兵地生态环境监测共建活动,加强兵地监测数据共享。阿拉尔生态环境监测站与阿克苏生态环境监测站联合采样,开展实验室监测比对,比对结果合格,实现技术和人员上的优势互补,共同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水平。

7.突出宣传重点,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舆论引导。一师党委宣传部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舆论引导工作,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师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在“塔里木日报”“阿拉尔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师市主流媒体平台开设“生态卫士 美丽师市”“绿色发展”等专栏,2023年以来,先后刊发各类新闻稿件、公益宣传等180余篇。利用阿拉尔政务平台,每半个月更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及绿色发展生态卫士专栏,利用第一师生态环境局公众号宣传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师市2024年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并积极与所在街道社区对接,开展生态环境讲课、发放宣传册等形式的活动,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有的师市规划建设项目起点不高、要求不严,甚至违规出台“土政策”。一些干部工作标准打折扣,执行力度逐级弱化。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已按要求整改,长期坚持

1.一是2023年2月“两办”印发《关于对涉政策类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牵头对师市本级和各单位各部门党组(党委)违规出台的涉“土政策”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经自查,未发现制定出台的党的规范性文件存在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不相符的“土政策”;二是根据《兵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师市司法局牵头,各团(镇)、各部门积极配合,清理2023年4月10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由各部门(单位)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材料,师市司法局进行汇总梳理,清理2020—2023年师市发、师市办发文件83件,继续有效45件,废止30件,修改8件。经梳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不存在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不相符的“土政策”;三是根据《兵团办公厅关于开展兵团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集中清理入库工作统计范围,截至2023年9月30日,清理以团镇(乡)、部门及师市、师市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各团镇(乡)、各部门在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对团镇(乡)、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和目录清单制定,并提出废止、修改或继续有效的清理意见,报师市司法局审核后形成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经过清理,师团两级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24件,其中师市本级57件,师市部门23件,团场(镇、街道)44件,不存在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不相符的“土政策”;四是2024年师市正在开展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不相符的“土政策”自查清理工作。

2.强化园区规划环评在产业园区开发利用过程中的指导约束,一师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阿拉尔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产业规划》《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水资源论证报告》等规划,严格按照《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严把项目入园关。师市相关负责单位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做好环评项目的审批工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3.强化“三线一单”成果运用,助力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推动“三线一单”动态更新调整工作,坚持环评审批在“三线一单”牵引管控下,严把项目准入和环境质量关口;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文件精神,严格审查建设项目。

4.强化督察整改监督,筑牢生态保护纪律屏障。一是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日常监督重点;二是紧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或部门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三是畅通举报渠道,通过“信、访、网、电、微”等平台,全面收集党员干部在生态环保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优先查办,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5.印发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日常监督重点。紧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或部门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畅通举报渠道,通过“信、访、网、电、微”等平台,全面收集党员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优先查办,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兵团“十四五”拟投产达产的23个项目,有16个未经批复即开工建设。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1.涉及一师的新疆宇欣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阿拉尔桐昆纺织产业园项目,2022年4月已取得《关于新疆宇欣新材料有限公司阿拉尔桐昆智能纺织产业园项目节能审查报告》(兵发改环资发〔2022〕95号)。2023年3月30日,师市发改委组织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等相关单位对桐昆智能纺织产业园项目进行了整改验收工作,所购置的设备符合节能审查批复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2.一是师市制定《第一师阿拉尔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以及《第一师阿拉尔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整改任务自主验收报告》,对“两高”项目全面梳理,建立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清单,组织相关企业编制“一企一策”方案;二是实行了“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季调度、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周调度,实时跟进了解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节能审查手续办理情况,杜绝新建项目“无证落地”情况出现,严格控制项目建成对完成师市“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的影响;三是督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企业,对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3〕723号),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加大节能降碳改造力度。

3.一是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文件,严格审批管理,严把节能审核等项目准入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严把项目准入关;二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印发了《师市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整改工作方案》,全面摸排梳理掌握师市1000吨标准煤以上项目节能审查情况、查漏补缺,做到应批尽批,并建立长效机制,树立固定资产节能审查意识,增强项目节能管理意识,逐步完善项目管理;三是组织师市34家重点用能企业及师市相关部门开展节能降碳政策宣讲会,重点解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23年第2号令)等文件,引导师市重点用能企业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工作;四是阿拉尔市经开区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政策文件,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从源头解决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五是师市生态环境局严把环评关,2022年下半年审批环评52个,2023年审批97个,2024年审批66个。

、一师阿拉尔市天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将本应循环使用的冷却水引入污水处理系统,用来稀释工艺废水排放浓度。

整改时限:2022年9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1.2023年5月,阿拉尔市天盈石化陆续完成了割断循环冷却水排污进污水处理站管线、修建沉淀池、连通废水池、沉淀池和旁滤装置管线、排污管线与全厂绿化管网并管、铺设至二期预留地喷灌和脱硫装置、分支供园区绿化和道路清扫等一系列工作,并在去绿化和喷灌管道安装水表,实现了循环冷却水排污能处理、能回用、能计量、不外排的目标,2023全年回用水量约20万吨,2024年截至12月底,回用水量约19.5万吨,在节约水资源、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的同时也较好改善了该厂环境。

2.按月对企业督查检查和执法巡查,按季度开展园区废水排放在线监控设备比对监测和运维检查,核对在线监控原始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确保在线监测数据有效传输和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五、一、师阿拉尔市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总排口氨氮浓度2021年以来超标30余次。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1.该企业投资32.6万元对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造,于2022年5月28日投入使用,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改造完成后,企业总排口废水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间接排放标准限制,为确保企业总排口废水稳定达标运行,该企业聘请阿拉尔鸿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废水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服务,定期对在线监测设施进行校准校验和维护保养,保障在线监测设施的稳定运行;聘请阿克苏源德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每月进行废水在线比对监测,确保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和实际水样指标符合达标。通过调取兵团第一师污染源监控中心监控平台数据,结合“双随机”现场检查的方式,经查2023年至今未发现该企业废水总排口氨氮浓度超标情况。

2.每月开展园区废水排放在线监控设备比对监测和运维检查,确保在线监测数据有效传输。对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开展废水排口年度监督性监测,确保企业排水符合纳管要求。

终审: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