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14批)
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14批)
截止2024年6月5日,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信访件64件,现将第14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问题类型 | 涉及团场及 部门 | 调查核实 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问责 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2024〕一师32、33、3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投诉人反映阿拉尔九团八连入口处天鑫沥青拌和有限公司灰尘和气味污染,气味大,噪声大,影响西瓜生长,人也住不了。 | 环境污染 | 经开区 | 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接到问题后,经开区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做出工作部署,并安排专人和环保管家对举报内容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受损瓜农田位于九团八连,瓜田北部为阿拉尔市天鑫沥青拌合有限公司(下称天鑫沥青)和阿拉尔市建砼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建砼建材)。具体情况如下: 受损瓜田土地为九团八连所有,承租人为河南籍农民,瓜田种植品种为早熟西瓜,周边为连队作业点,无居民区分布。据瓜农介绍,该片地租赁面积约30亩,以前种植的棉花,本次为其第一年租赁种植,西瓜为第一轮作物,因周边企业扬尘污染物影响,瓜苗长势较差,结瓜困难,歪瓜率高,严重影响西瓜的产量和品质。 根据现场调查,受损瓜田位于阿拉尔市天鑫沥青拌合有限公司和阿拉尔市建砼建材有限公司南侧,通过与附近其他瓜田对比,长势和品质确实较差,不排除扬尘影响因素。 天鑫沥青生产产品为商品沥青混凝土,主要污染物为沥青烟和粉尘,沥青拌合站处理工艺为“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和“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经15米高烟囱排放。粉尘除有组织排放外,主要来自现场砂石料堆放场和卸料时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现场调查时发现企业存在露天砂石料未苫盖卸料时未采取降尘等措施,如遇有风天气,会有无组织粉尘向周边环境扩散。 建砼建材生产产品为商品混凝土,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混凝土搅拌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21米高烟囱排放粉尘除有组织排放外,主要来自现场砂石料堆放场和卸料时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现场调查时发现企业存在露天砂石料未苫盖,卸料时未采取水雾降尘等措施,如遇有风天气,会有无组织粉尘向周边环境扩散。 | 属实 | 解决居民与企业冲突 | 一是督促企业整改。发现问题后,经开区向企业下达生态环境保护检查现场处理意见书要求企业对无组织扬尘问题立即采取防尘网苫盖、卸料时段水雾降尘、增加洒水频次等措施进行治理,经开区将对企业整改情况持续跟进。二是积极沟通协调。在了解投诉群众诉求和现场调查后经开区协同生态环境局安抚群众情绪,并和天鑫沥青、建砼建材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初步达成意向。企业负责人表示,愿意对受损瓜田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济赔偿。三是强化监督监管。为防止此类扬尘污染问题再发生,经开区将对辖区涉及扬尘治理的建材企业和施工工地强化监督监管。要求企业采取合理可行的扬尘治理措施,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截至6月5日,在经开区协调下双方依旧赔偿事宜达成共识签订矛盾纠纷调处协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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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理编号〔2024〕一师3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来电自称是十三团武警大队干部,反映其营区南侧十几米处有一棉花加工厂,产生的棉絮和灰尘对空气造成污染。 | 环境污染 | 十三团 | 经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经核实,举报反映的是2023年冬季棉花加工厂生产期间的情况。噪声为个别棉花加工设备损坏时产生的噪声,粉尘为棉花加工厂设备停机打扫时产生的灰尘。现在棉花加工厂处于停产状态。2023年11月团领导已带队到加工厂实地查看情况,并协调双方现场解决问题。经现场核实,加工厂已安装先进的防尘降噪设施,设备损坏产生噪声属于个别情况。 | 基本属实 | 解决噪声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 针对核查情况,经双方沟通,众联棉业承诺:一是加大对棉花加工设备保养维护力度,有设备损坏立即更换。二是把打扫时间调整至完成夜间,打扫的同时喷雾除尘,确保粉尘不外溢。双方都表示以后通过及时沟通协调来解决相关问题,满意此次沟通结果。 2024年6月1日经十三团再次与双方沟通,双方都再次表示以后要加强沟通共同解决相关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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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理编号〔2024〕一师回访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投诉反映凤凰人才公寓二期对面工厂每天排放刺激性气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环境污染 | 经开区 | 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经调查,凤凰人才公寓二期对面工厂为阿拉尔市兴美达印染有限公司,该企业在印染生产过程中,前处理预定型及后整理定型工序,使用天然气直燃传导方式定型,在定型过程中,定型机中会产生工业废气,工业废气主要成分为:VOC、SO2、NOx和烟尘等,产生的工业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吸附”三级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 该企业工业废气排放处置,完全符合环评报告和排污许可证要求,属于合法合规排放。根据企业自行监测报告,企业定型废气排放满足排放标准。 | 属实 | 解决异味扰民问题 |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按照环保工作要求,2024年共检查企业40余家,经开区共巡查凤凰人才公寓周边企业25余次。5月22日经开区联合师市生态环境局和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对兴美达和洁丽雅开展“帮扶指导”工作,为企业“问诊把脉”,现场巡查时发现4#定型废气处理装置防爆膜破损,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企业于5月22日当日整改完成;5月23日第一师副师长,阿拉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阿拉尔市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赴现场督导,要求经开区各部门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增强服务意识,做好群众工作,回应群众关切,统筹协调好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企业要做好日常巡查和运维工作,使环保设施持续稳定有效运行,确保达标排放,要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二是科学监测。做好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工作,本月经开区共对凤凰人才公寓周边及企业进行环保监测2次。目前,样品正在进行分析,待结果出具后第一时间上报督察组,同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经开区联合师市生态环境局不定期对凤凰人才公寓周边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三是畅通沟通渠道。通过向居民小区张贴企业巡查及监测情况,让居民及时了解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状况。为居民讲解企业环保设施处理工艺和排放标准,宣传相关环保知识,提高居民的环保认知水平,取得居民理解。5月23日在凤凰人才公寓张贴企业自行监测报告、恶臭气体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四是加强信息公示。已联系兴美达,通过制作展板形式对本单位污染治理情况进行公示,让居民能够全面了解企业产污治污情况,加深周围群众对企业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的知情程度,接受广泛监督。五是引导社会监督。已协调周边企业,随时欢迎广大居民入企检查。引导群众监督企业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确保企业环保工作落实落细,营造“行业监管、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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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受理编号〔2024〕一师回访1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投诉反映塔里木河老二桥下面,经常有人放羊,影响环境卫生,破坏周围植被。 | 环境污染 | 青松路街道 | 经核实,举报情况不属实。 6月2日,青松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师市住建局、师市水利局托喀依乡、阳光社区,对塔里木河老二桥下面是否存在有人放羊现象进行了联合突击检查,没有发现有人放羊;同时对之前在塔里木河老二桥下面经常放羊的牧民再次进行了拜访和劝导,经劝导牧民保证将不会在河边放羊。 | 不属实 | 解决油烟扰民问题 | 针对上述核实的情况,青松路街道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街道要求阳光社区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力度,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街道,由街道联系相关部门联合处理,确保塔里木河老二桥下面无放牧现象,河床边植被不被破坏;二是托喀依乡和街道工作人员与牧民交流,通过详细讲述阿拉尔市城市的发展历程,使牧民自己深切地意识到当前放牧地点的不适宜性,并向牧民建议联系周边团场等适宜散养牲畜的地方进行搬迁;三是住建局和水利局工作人员向牧民耐心普法,向牧民告知了塔里木河河床内不允许放牧的相关法律法规,强调了羊群在河床放牧对生态平衡造成的破坏和对城区环境的影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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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阿拉尔市期间:2024年5月15日-6月3日
投诉举报电话:0997-4696330,邮政信箱:第一师阿拉尔市第A027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