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10批)
附件5
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10批)
截止2024年6月1日,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信访件64件,现将第10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问题类型 | 涉及团场及 部门 | 调查核实 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问责 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2024〕一师2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塔河源靠近十六团的一个排渠(去塔河源路上一个柏油路走到头左边是十六团,右边是塔河源景区,不拐弯直走是一个石子路,旁边有一排胡杨林,大概走一公里右边就有个排渠),大概一个月前去钓鱼时发现水质被污染,污水最终排到塔里木河,不过排渠附近没有工厂,不知道污染源是什么 | 环境污染 | 十六团 | 经核实,举报情况不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塔河源靠近十六团的一个排渠(去塔河源路上一个柏油路走到头左边是十六团,右边是塔河源景区不拐弯直走是一个石子路,旁边有一排胡杨林,大概走一公里右边就有个排渠)。此排渠为农用地排碱渠,无水质污染情况。 经十六团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查看并核实,在被举报地的前后各一公里开展了详细排查,核实此排渠与塔里木河不相连,排渠为农用地排碱渠,排碱渠两侧无任何工厂企业和养殖场,只有一户地头房,房屋只作为存放农具的库房,没有任何污染源,根据观察其水质与周边其他排渠水质颜色一致。 | 不属实 | 预防环境污染问题 | 针对核查情况,十六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站)一是要求16连加强日常巡查管理,保障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二是对16连及团镇范围内所有排渠、鱼塘严禁污水排入和投掷污染物;三是如发现与生态环境有关的问题,立即上报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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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理编号〔2024〕一师21、2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汇嘉壹方城胡杨河边上,凌晨1点左右还有人用音响唱歌,附近居民不堪其扰;投诉反映其是汇嘉壹方城住户,离胡杨河边上近,凌晨1点还有人用音响唱歌,影响家人、孩子休息。 | 其他 | 公安局 | 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汇嘉壹方城胡杨河边上,凌晨1点左右还有人用音响唱歌”,该地点位于阿拉尔市胡杨河中段(胡杨河百姓大舞台、胡杨河北岸小广场),北侧是汇嘉壹方城小区,南侧是锦绣佳苑小区。 经核实:阿拉尔市胡杨河南北岸社会音源来源有四处:一是阿拉尔市胡杨河夜间流动摊贩经营时宣传喇叭的叫卖声;二是阿拉尔市胡杨河百姓大舞台、北岸小广场等区域自发形成的群众跳广场舞时所使用的音响舞曲产生的声音;三是胡杨河南北岸零散分布的歌唱主播、舞曲主播及音乐爱好者,视听娱乐时音响产生的声音分贝。四是胡杨河夜间散步市民群众及过往车辆夜间产生的生活音源。 | 属实 | 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 针对核查情况,一是阿拉尔市城区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金银川路街道办约谈阿拉尔市润景园林公司胡杨河区域经营负责人李晓酋,告知其要履行消除噪音污染的主体责任,向流动摊贩宣传噪音污染的危害,规定夜间摊贩经营时间,并劝阻噪音污染的行为。同时责令阿拉尔市润景园林在胡杨河区域设立相关宣传标语。二是阿拉尔市城区公安局、城市管理局、市监局及金银川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对胡杨河进行巡查,以胡杨河噪声污染为重点,逐个逐人对摊贩、自媒体主播、自发娱乐活动参与人等开展释法宣传,及时劝阻噪声污染等问题。三是阿拉尔市城区公安局联合金银川路街道办利用入户走访、“线上”提醒等形式,加强对汇嘉壹方城小区及过往车辆、群众的法律宣传,引导辖区居民遵纪守法。四是师市公安局将举一反三,针对此类民生类问题加大排查和整改力度,保障市民健康,切实保护和改善市民生活环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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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编号〔2024〕一师23、2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投诉反映凤凰人才公寓周边工厂污染环境,兴美达、洁丽雅排废气污染空气,洁丽雅绿宇排放臭水,运盛纺织噪音大。 | 环境污染 | 经开区 | 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凤凰人才公寓周边主要排污单位为阿拉尔市兴美达印染有限公司和洁丽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噪声排放单位为阿拉尔市运盛纺织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阿拉尔市兴美达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设施排口位于凤凰人才公寓二期东北方向约200m),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次钠+片碱”处理后排放;定型工序废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三级废气净化系统。洁丽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设施排口位于凤凰人才公寓二期东北方向约300m),污水处理厂废气经“碱洗+双氧水+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放。 根据企业自行监测报告,以上企业各项恶臭污染物均满足排放标准。 经开区和生态环境局对企业检查时(5月18日)发现企业(运盛纺织)噪声超标,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随即要求企业采取隔音措施,消除噪声影响。 | 属实 | 解决异味及噪音扰民问题 | 针对〔2024〕一师23、24号信访案件,一是积极督促整改,5月18日经开区、师市生态环境局和青松路街道对运盛纺织进行座谈,要求企业尽快制定整改措施,并采取隔音措施,企业于5月21日制定整改方案,5月29日完成整改。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按照环保工作要求,2024年共检查企业40余家,经开区共巡查凤凰人才公寓周边企业24余次,5月22日经开区联合师市生态环境局和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对兴美达和洁丽雅开展“帮扶指导”工作,为企业“问诊把脉”,现场巡查时发现4#定型废气处理装置防爆膜破损,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企业于5月22日当日整改完成,5月23日第一师副师长,阿拉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阿拉尔市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鲁飞赴现场督导,要求经开区各部门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增强服务意识,做好群众工作,回应群众关切,统筹协调好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企业要做好日常巡查和运维工作,使环保设施持续稳定有效运行,确保达标排放,要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三是科学监测,做好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工作,本月经开区共对凤凰人才公寓周边及企业进行环保监测2次。目前,样品正在进行分析,待结果出具后第一时间上报督察组,同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经开区联合师市生态环境局不定期对凤凰人才公寓周边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四是畅通沟通渠道,通过向居民小区张贴企业巡查及监测情况,让居民及时了解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状况。为居民讲解企业环保设施处理工艺和排放标准,宣传相关环保知识,提高居民的环保认知水平,取得居民理解。5月23日在凤凰人才公寓张贴企业自行监测报告、恶臭气体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五是加强信息公示,已联系兴美达和洁丽雅,通过制作展板形式对本单位污染治理情况进行公示,让居民能够全面了解企业产污治污情况,加深周围群众对企业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的知情程度,接受广泛监督。六是引导社会监督。已协调周边企业,随时欢迎广大居民入企检查。引导群众监督企业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确保企业环保工作落实落细,营造“行业监管、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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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阿拉尔市期间:2024年5月15日-6月3日
投诉举报电话:0997-4696330,邮政信箱:第一师阿拉尔市第A027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