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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4/9/13 17:00:53

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02 12:46:45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材料(不可容缺)

次要材料(允许容缺受理、后期补交的材料)材料补齐时限:3个工作日内

1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4.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1.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

分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3.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公司变更登记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4.变更事项相关的材料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4

分公司变更登记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事项相关的材料文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5

公司注销登记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或者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4.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备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2、3、4项材料,需要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

分公司注销登记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1.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终审: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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