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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4/9/13 17:00:53

第一师阿拉尔市人社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5 11:00:13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师阿拉尔市人社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次性告知书(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证明事项名称: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

二、证明用途: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需提交材料

三、设定依据:《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四、办理的行政事项名称: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五、证明提供方式:采用书面承诺替代提交证明材料或者依法提交证明材料。

六、承诺的方式:申请人采用书面承诺方式,应当向第一师阿拉尔市人社局提交签名或者盖章后的承诺书原件。

(以下内容为二选一)

1.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2.本证明事项可以由代理人代为承诺,代理人需提交申请人的特别授权材料。    

七、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第一师阿拉尔市人社局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不再索要有关证明。

行政决定作出前,申请人有正当理由的,经本机关(单位)同意后可以撤回承诺,重新按原程序办理。

八、不实承诺的责任

申请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行政机关依法撤销已作出的行政决定,申请人对依据决定发生的行为给第三方造成的影响、损失和产生的法律后果,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实施诚信管理、联合惩戒。发现申请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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