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连队职工先进个人补选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兵团连队职工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兵人社函〔2026〕60号)要求,经基层民主推荐、团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及公示、师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师市3名连队职工作为兵团连队职工先进个人补选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兵团连队职工先进个人补选拟推荐对象
姓名 | 身份证号 | 政治面貌 | 单位及职务 |
李 红 | 6205241982******13 | 群众 | 第一师八团2连 职工 |
谭昌国 | 6529011972******1X | 中共党员 | 第一师十团2连 职工 |
林小勤 | 5002231983******46 | 群众 | 第一师十二团7连 职工 |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1月4日-10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属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7-4675166,
电子邮箱:xjbtdysrsj@163.com
通讯地址:第一师阿拉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西928号),邮政编码:843300。
第一师阿拉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
2026年11月3日
终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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