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期)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师市3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阿拉尔市沙河镇潘季勇蔬菜店经营的短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阿拉尔市沙河镇潘季勇蔬菜店经营的短豆芽(抽样日期:2026年5月14日),经抽样检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阿拉尔市沙河镇潘季勇蔬菜店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鉴于本案中当事人从合法渠道购进短豆芽,采购涉案产品时查验了供货商的资质,提供了产品的进购明细、进货交易截图,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供货商阿克苏张维富蔬菜批发部涉嫌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移交阿克苏市市场监管局。
二、阿拉尔市领新超市经营的黄瓜
(一)抽检基本情况。阿拉尔市领新超市经营的黄瓜(抽样日期:2026年5月18日),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阿拉尔市领新超市涉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案调查。经查,阿拉尔市领新超市能提供涉案黄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和承诺达标合格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已将案件线索移交阿克苏市市场监管局。
三、阿拉尔市赵菊华果蔬铺经营的小白菜(普通白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年5月13日在阿拉尔市赵菊华果蔬铺抽检的小白菜(普通白菜),经抽样检验,阿维菌素、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阿拉尔市赵菊华果蔬铺能提供涉案小白菜(普通白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电话投诉举报。
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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