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灭失)声明(向涛、田阳青)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04 11:58:1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本人向涛、田阳青因保管不善,将2024-00178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终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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