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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团659002509005GB00371地块和659002509005GB00366地块合并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15 11:35:19 浏览次数: 【字体:

现有新疆齐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司向我局申请将其取得的九团659002509005GB00371地块和659002509005GB00366地块合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规划专家技术论证会论证,认为两宗地合并符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九团第一单元连队规划》等文件,同意对两宗地合并,合宗后规划指标如下:

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低于39662平方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规定,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城市规划的渠道,须对上述变更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该地块条件变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发邮件或来电向我局反映,邮件中注明为“城市规划公众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邮箱:3507142149@QQ.com,联系电话:0997-4617189。

终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