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五团医院建设项目等5个环评文件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五团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阿拉尔市红桥镇世纪西路295号 | 第一师十五团医院 | 阿克苏律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新疆阿拉尔市红桥镇世纪西路295号,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项目北侧为红八线,东侧紧邻红桥小区,西侧为老旧平房居民区,南侧为红九线。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81°36′48.035″,北纬40°41′4.495″。该项目已于1950年运营至今,该项目已建设内容有门诊楼1栋(共2层)、住院楼1栋(共1层)、发热门诊楼1栋(共1层)、普通污水处理站1座、发热门诊污水处理站1座及其配套建筑、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0万元,占总投资的14.5%。
|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中药熬药废气、医院消毒气味、污水处理站废气、生活垃圾暂存点和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恶臭气体。中药熬制采用电加热且为封闭设备,逸散的熬药废气通过排风扇加强空气交换;优先使用无味的消毒剂,室内消毒优先采用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生活垃圾分类装袋密封,防止臭气逸出;医疗废物暂存间密闭,医疗废物分类采用专用容器及防漏胶带打包密封;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封闭结构,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操作管理,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在四周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后,确保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氯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普通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洗衣废水、清洁废水。医院综合医疗废水排入普通门诊污水处理站(格栅井+调节池+A/O生物池+二沉池+清水消毒池)处理,确保出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标准要求,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十三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门诊人员工作噪声、废水处理设施污水泵运行的噪声、设备间的供水泵运行噪声、通风设备噪声、来往人群活动噪声。通过对高噪声医疗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在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处设置隔音屏障;进出入车辆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病房设置隔声窗;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医院种植绿化隔离带等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紫外线灯管等危险废物;废纸及纸箱、中药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密封分类分区、废药物、药品及废紫外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加入消毒剂消毒进行无害化处理、脱水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最终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纸及纸箱经集中收集后消毒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中药渣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 | 关于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5000头 规模化奶牛养殖场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五团9连 | 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五团9连,占地面积0.67hm2。项目区属于设施农用地,四周均为果园地。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47'9.74",北纬41°24'18.64"。项目建设内容为泌乳牛舍1座、堆肥场3个、15000m3氧化塘一座、固液分离车间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存栏奶牛5000头,年产牛奶30000吨。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6万元,占总投资的14.64%。 |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牛舍、固液分离设施、堆肥场、氧化塘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采用定期喷洒除臭剂,牛舍粪便日产日清;控制饲养密度,加强牛舍通风,提高饲料利用率;在养殖场内设绿化隔离带等措施,确保厂界硫化氢、氨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卫生环境防护距离为500m,此范围内禁止新建居住区等敏感点。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挤奶厅冲洗废水、奶厅设备清洗废水等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养殖废水经集污池收集后进入固液分离车间,分离后的废水排入氧化塘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厂区氧化塘,经产生的有机液肥在耕种季节施用于周边果园;在非灌溉季节暂存于场区内的氧化塘中不外排。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牛叫声及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饲养人员加强管理,尽可能避免牛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减少人为骚扰、驱赶;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音设备,为所有产噪设备设置减振措施;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隔声,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针管注射器、玻璃药瓶等兽用医疗废物;牛粪、病死牛和分娩胎衣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兽用医疗废物按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求妥善处置,确保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牛粪定期清运至堆粪场进行好氧堆肥发酵,发酵后均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病死牛和分娩胎衣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填埋至项目区西南侧设置的安全填埋井,并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厘米的熟石灰后加盖密封;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3 | 关于华能新疆公司阿拉尔光伏电站危废贮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十团十一连 | 阿拉尔天华阳光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 新疆绿境天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十团十一连西北侧3km附近的华能新疆公司阿拉尔光伏电站内,不新增占地。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1°17'48.573",北纬40°41'47.702"。项目建设内容为1座危险废物贮存库及配套设施,采取预置式危险废物贮存库,为一体化成品。项目建成后用于贮存华能新疆公司阿拉尔光伏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废活性炭、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项目总投资15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等暂存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采取废变压器油和废润滑油密封存储,设置防爆轴流排风扇及废气净化处理系统,采用活性炭净化过滤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增加厂区绿化面积等措施后,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要求。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轴流风机、活性炭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加强对车辆的维护检修并限值车速,加强对厂区现有绿化隔离带的养护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设置24小时视频监控设施,监控设施需满足最少储存3个月视频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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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食品加工片区,占地面积200m2。项目区西侧为海升果业、东侧为空地、北侧为玉阿公路、西南侧为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1°15′20.873″、北纬40°34′41.644″。项目建设内容为1间锅炉房,1台10t/h燃气锅炉、1台6t/h燃气锅炉(6吨锅炉作为补充热源使用),配套建设低氮燃烧器+2根12m高排气筒。项目总投资1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36%。 |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锅炉废气。锅炉废气分别经2套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2根12米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限值要求。建设部门须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对氮氧化物浓度实施每月监测,对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实施每年监测。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锅炉废水依托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限值要求后,排入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限值要求后,交由阿拉尔市及时雨利民管道疏通服务部定期抽取化粪池。建设单位须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对废水流量、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实施每年监测。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择噪声低的设备,设备设置减振垫等减振设施,定期在设备滚轴处加润滑油,加强项目区周围及道路两侧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和生活垃圾,无危险废物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回收,不在厂区内暂存。生活垃圾经厂区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5 | 关于第一师十六团标准化蛋鸡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16团12连 | 阿拉尔市拓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16团12连,占地面积173559.25平方米。项目区属于设施农用地,东侧、西侧、南侧均为空地,北侧为农田。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46′11.314″,北纬40°26′25.252″。项目建设内容为蛋鸡舍9栋、育雏舍3栋、蛋库3栋及配套相关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鲜蛋6210吨,年存栏蛋鸡100万羽,年淘汰鸡70万羽。项目总投资7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1万元,占总投资的2.74%。 |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发酵罐、鸡舍、氧化塘及病死鸡无害化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和食堂油烟。发酵罐和病死鸡无害化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引风机引入生物除臭塔处理,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由专用烟道排放。 通过采用鸡舍清粪采用干清粪工艺,干粪每日清扫;控制饲养密度,加强鸡舍通风,提高饲料利用率;鸡舍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在养殖场内设绿化隔离带;地埋式氧化塘加盖密闭,并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确保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硫化氢、氨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此范围内禁止新建居住区等敏感点。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鸡舍冲洗废水、化制废水和生活污水。鸡舍冲洗废水和化制废水经氧化塘发酵后作为液态肥料,须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中表2液体畜禽粪便厌氧处理卫生学要求后用于农田。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由吸污车定期拉运至十六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鸡叫声及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饲养人员加强管理,合理控制饲养时间;减少人为干扰;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音设备,为所有产噪设备设置减振措施;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隔声,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鸡粪、病死鸡、饲料残渣、脱落羽毛、化粪池及氧化塘污泥、废包装袋、肉骨粉等一般固体废物、卫生防疫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矿物油、废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库。鸡粪、化粪池及氧化塘污泥经发酵罐收集发酵后,作为有机肥外售;病死鸡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相关要求经化制(干化法)处理,处理后产生的肉骨粉作为有机肥外售;饲料残渣收集后作为饲料回用;脱落羽毛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羽毛回收单位处理;卫生防疫废物按照农业农村部门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送至废品回收站收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3日- 2025年12月29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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