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2025)兵0103执恢127号执行裁定书,将位于阿拉尔市新苑小区15号楼2单元401室的不动产(原私房产权证号:兵房字117第N021032401号,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农一师国用(2007)010210531号)强制过户至周扬名下,因原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终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2025)兵0103执恢127号执行裁定书,将位于阿拉尔市新苑小区15号楼2单元401室的不动产(原私房产权证号:兵房字117第N021032401号,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农一师国用(2007)010210531号)强制过户至周扬名下,因原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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