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师阿拉尔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报遴选的公告
关于开展第一师阿拉尔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报遴选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规范师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精准对接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兵团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兵民政发〔2025〕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师市养老服务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遴选并确定1-3家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费用
上门评估180元/人,站点评估120元/人。
二、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格合规。依法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用状况良好。
(二)人员配置达标。至少配备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均须具备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社区治理、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民政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考核合格,能够运用评估工具及方法。其中1名应具有护理专业背景,2名以上为专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或助理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专职人员应有劳动合同,兼职人员应有服务合同。
(三)软硬件设施完备。具备固定评估场所,能提供清洁、安静、光线充足、空气清新、温度适宜的评估环境;上门评估所需便携设备,配齐身高体重仪、血压计、血糖仪等核心工具;满足集中评估与上门服务双重需求。
(四)业务关联合规。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不得承担与评估结果应用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相关工作;不与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对象存在股权控制、同一法定代表人等利益关联,不承接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等范围内的养老服务业务;承诺恪守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执行隐私保密制度,杜绝违规操作。
三、申报材料
(一)《第一师阿拉尔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报表》(1份,每一页都加盖公章,电子版同步报送);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三)评估人员名册及资质材料(学历证书、劳动合同、服务合同、医护资质证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评估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设施设备清单(标注规格、数量、购置时间);
(五)管理制度汇编(含评估工作流程、人员岗位职责、隐私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投诉处理机制等)。
四、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2日14:00止。
五、申报方式
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师市民政局,相应电子版(盖章PDF版和可编辑版)材料同步打包发送至邮箱(1587521584@qq.com)。
六、遴选程序
(一)材料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二)现场核查:邀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有关专家组建评审小组,通过“材料审核+现场核查”方式,对申报机构综合评分,形成初步入选名单;
(三)公示公布:将初步入选评估机构在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入选机构。
七、其他要求
(一)入选机构需严格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开展工作,实行持证上岗、亮证评估,对评估过程视频录像或拍照,确保真实准确、可追溯;
(二)评估机构要建立评估人员定期培训、考核机制,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升评估服务质量,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履职;
(三)入选机构有效期1年;协议期满前30日,双方可协商续签。
(四)师市民政局将对入选机构实行“年度考核+动态抽查”,对评估结果失真、违规收费、泄露隐私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评估资格,列入失信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社会救助站 0997-4666751
联系地址:新疆阿拉尔市秋收大道东2999号(社会救助站办公室)
第一师阿拉尔市民政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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