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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29 12:01:3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第一师阿拉尔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垦陡坡地范围

本公告所指禁垦陡坡地范围为:师市辖区内坡度大于25度、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草地和裸土地,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之外的陡坡地区域,主要分布在四团和五团,具体分布范围见附件。

二、禁垦范围内限制或禁止以下行为

(一)禁止任何毁林、毁草开荒行为。

(二)禁止在禁垦陡坡地范围开垦种植农作物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凡违反本公告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1.第一师阿拉尔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202512291205322872.pdf

2.第一师阿拉尔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影像图202512291206244675.png


 

 

第一师  阿拉尔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终审: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