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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05 13:51:1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幸福南路737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97-6350078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李建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阿拉尔市胜利大道南侧苹果苑小区A#楼1-906室

新(2017)阿拉尔市不动产权第0000815号

张秀英



终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