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产业园益民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沙雅产业园益民塑料制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沙雅产业园益民塑料制品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沙雅产业园益民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内容:一期:拟占地面积7.11亩,用于建设厂房2800平方米用于生产滴灌带、地膜,库房1400平方米,倒班宿舍960平方米,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二期:拟占地面积32.89亩,用于建设厂房6200平方米用于生产滴灌带、地膜,库房840平方米,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库沙新拜产业园沙雅工业园区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雄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孵化基地1-992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939072188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爱建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风路4-8号服务外包产业园B-10座411、413、418室
项目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8699727654
电子信箱:362304372@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1、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交流——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2、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1)对拟建项目选址及周边环境现状开展调查和监测。
(2)对拟建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核算各污染物排放量。
(3)对拟建项目进行建设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4)对拟建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5)通过网络和报纸公示等方式征询公众对拟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完善的、具体的、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疆雄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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