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阿拉尔市盛火繁花烟花爆竹经营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
2025年2月,阿拉尔市盛火繁花烟花爆竹经营部向师市应急管理局提交《行政许可(注销申请书)》,表明其由于自身原因不再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自愿请求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兵团)LS〔2025〕00234)];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依法终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证”的规定,师市应急管理局决定注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兵团)LS〔2025〕0023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单位基本信息.docx
第一师阿拉尔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19日
终审: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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