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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多举措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第一师阿拉尔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回顾和展望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9 12:01:5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913)等文件要求,第一师阿拉尔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稳步推进第一师阿拉尔市师团两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现已基本构建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成效

2019年以来,师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兵团绩效管理相关政策,紧紧围绕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在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方面积极研究探索,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913),结合师市实际,制定《第一师阿拉尔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师市办发〔201927号),为师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及时转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师市财预发〔2020386号),制定《第一师阿拉尔市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管理办法》师市财预发〔202227)、《第一师阿拉尔市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办法》师市财预发〔202228)。建立覆盖绩效管理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体系,为师市更好地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

(二)绩效管理推进情况

2019年,师市制定了《第一师阿拉尔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在项目管理和财务有关制度中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并在财政预决会上强调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

2020年,对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和推进,但因无专门的机构管理和无专业的指导,财政和各预算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不足、专业程度不高,师市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亟待提升。

20218月,为全面推进师市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业务水平,师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把师市本级、团镇(托喀依乡)、经开区所有预算单位的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实现“三本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覆盖。构建了从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预算执行监控、项目绩效评价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预算绩效管理贯穿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

2022年,开展师市本级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对项目实施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预算部门对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今后项目的绩效管理有很大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大大提高了预算部门对项目的绩效管理水平。参照中央和自治区共性项目指标体系,制定师市共性项目目标模板35个,赋予各类评价指标科学合理的权重分值,明确具体的评价标准,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效率,规范绩效评价管理。

2023年,为进一步落实《意见》有关要求,除开展项目绩效自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师市公安局和师市城市管理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并逐步将所有部门纳入整体支出绩效管理。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过程中,将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纳入挂钩机制的项目(单位)33个,实现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的一大突破。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狠抓绩效目标管理。组织绩效目标会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会同局各归口科室、有关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绩效目标的指标规范、内容完整、细化量化、标准合理、内容匹配、预算匹配等进行现场沟通、评议和审核,向目标精细化管理迈出重要一步。

(二)加强“双监控”管理。采用单位日常监控与财政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年中对项目进行集中监控,在监控中发现项目执行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的项目,要求预算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实现。对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年初目标偏离较大的,分情况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

(三)推进绩效评价管理。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全程指导部门(单位)开展项目支出及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通过线上培训、线下审核、项目复查,提高自评质量和效率。对自评结果进行通报,明确绩效自评结果与下年预算挂钩机制,强化部门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提高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精准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用好重点绩效评价。在单位绩效自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由各资金管理科室选择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金额较大的项目开展再评价。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到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实地取证,形成评价报告,反馈预算科和资金管理科室,为编制下年度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有力促进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的预算绩效管理。2021-2022,共选取20个重点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并对单位自评情况进行复评,涉及资金总额12.5亿元。

(五)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将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一同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并结合综合评定、重点项目评价及真实性核查结果,筛选出师本级项目(单位)33个进行重点跟踪,督促项目单位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编制2024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六)持续加强绩效管理培训。2019年以来,师市财政局以专题培训、业务阶段性培训等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培训7次,参培人员达3300人(次)以上。参培对象有师市各部门及团镇负责项目的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等培训涵盖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等内容,以及绩效管理相关政策、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流程解读等通过苦练基本功,进一步提高了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意识和绩效管理业务水平。

三、工作展望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在已出台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和绩效监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完善绩效管理框架体系,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绩效目标指标进行全面梳理,制定项目共性绩效指标体系和分行业分领域指标库,为预算单位编制绩效目标提供有效支撑,全面提高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二)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一是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切实发挥好事前绩效评估的前端控制作用,使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流程化、标准化、规范化,从源头上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预算管理提供有益参考。二是认真落实财政部门主体责任。积极为预算单位及第三方专业机构架设沟通桥梁,针对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注重评估结果应用,增强绩效评估约束力。坚持以评估结果为导向,做好与2024年预算相结合的挂钩机制,充分发挥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指挥棒”作用。

(三)推进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批复一是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入手,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按照预算与绩效一体化运行的原则,将绩效评价、目标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融合,反映部门(单位)履职效能情况。二是做实做细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预算单位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规范化、可量化。同时,将绩效目标部门预算同步批复至部门,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强化绩效目标的刚性约束。

(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体现激励约束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调整财政支出方向的重要依据。通过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预算评审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审计和督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绩效评价结果差、预算执行不到位、资金结余消化慢的预算部门(单位),对其资金视情况进行压减,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兵团各项重大项目落实落地提供重要财力保障。


终审: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