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9月)
2023年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保护
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兵团党委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保障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安全为重点,充分利用“双随机 一公开”和专项执法检查的形式,全面检查师市相关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执行情况,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环境安全事故发生,着力解决群众投诉和环境信访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全年度、全参与”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环境检查督查常态化,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执法,做好企业帮扶指导,切实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依托“一企一档”企业名录,深入开展排查环境风险隐患,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执法监管和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防范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以“一企一档”建档制度为核心,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进一步打造环境监督执法精准化、科学化。在环保大检查中执法人员通过对辖区内排污单位企业的排查和监管,要掌握辖区内企业分布、数量、特征污染物和各类排污企业情况,包括环评情况、“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环保设施资金投入落实情况,生产工艺、原料、产品情况,污染治理设施的种类、数量、处理效率和使用情况,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掌握企业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和主要环保问题,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遗漏问题、遗漏企业及时更新于企业档案中,确保环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检查内容
(一)排污单位环保手续申领状况
凡直接或间接向环境保护区域内排放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企业,根据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核实辖区企业是否取得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核实辖区企业是否需要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核实辖区企业是否需要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备案。
(二)建设项目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建成项目及在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尤其是环境风险企业、排污量大的企业、畜禽规模养殖企业。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备案滞后、未批先试擅自投产、久试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
排查排污单位,尤其是重点监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合规,以及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并定期对排污单位进行取样检测。
(四)群众举报投诉案件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群众投诉的热点和难点环保问题,进一步强化解决群众投诉环境污染问题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动,最大程度解决群众投诉环境问题,切实提高公众环境满意度。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组长: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李雁伟
成员:生态环境执法支队第一大队大队长 陈佳英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第一大队副大队长 窦吉意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王俊英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张 迪
第二组组长: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秦 华
成员:生态环境执法支队第二大队大队长 向少红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第二大队副大队长 郭 颖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张 斌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王 欣
第三组组长: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李建彬
成员:生态环境执法支队第三大队副大队长 彭 娇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马 克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贾 卉
五、检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师市辖区企业分片统筹,协调好经开区、各团镇环境部门同步开展,企业、属地单位是环境保护责任主体,在全面系统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前,由企业和属地责任部门报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开展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10日。
(二)全面排查阶段:根据环保大检查工作方案,对照“一企一档”基本信息和企业自查自纠统计表,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检查,要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发现问题拉出清单、列出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对不能立行立改的挂号跟踪、销号核查,直至整改到位,开展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9月30日。
(三)推进整改阶段
坚持检查和整改同步推进,根据问题整改清单,要明确完成时限,一件一件的督办,一件一件的落实。对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的多次督促仍不整改的,依据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开展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环保检查的重要性,结合各大队工作实际,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周密部署,严格督查。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双随机 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同开展,确定检查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环保大检查工作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排查环境污染隐患,切实把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一师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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