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6月)
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6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兵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当好生态卫士,建设美丽师市,我队依法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环境执法工作,根据《2023年度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安排,特制定此方案。
一、检查范围
阿拉尔昆岗国家沙漠公园、阿拉尔睡胡杨国家沙漠公园生态保护区;师市辖区内新建未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和已发证、登记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开展“绿盾”执法专项行动。对阿拉尔昆岗国家沙漠公园和阿拉尔睡胡杨国家沙漠公园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二)开展排污许可证管理执法专项行动。对新建未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执法人员及时督促企业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严格做到持证排污。
对已完成发证、登记的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管理专项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发证总数的三分之一。重点抽查企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许可事项执行情况。
(三)开展兵地联合交叉执法专项行动。按照《2023年兵地生态环境联合交叉执法工作方案》要求,对第一师五团及温宿产业园区企业开展联合交叉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兵地生态环境部门执法联动、交叉互检、自检的方式,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共同推进兵地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各项举措得到有效落实,严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三、检查分组
第一组组长: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李雁伟
成员:生态环境执法支队第一大队大队长 陈佳英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第一大队副大队长 窦吉意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曹淑琪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任柄林
第二组组长: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 邓吉龙
成员:生态环境执法支队第二大队大队长 董 涛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张 斌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王梦杨
第三组组长: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秦 华
成员: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张 迪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马 克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李明娇
四、检查时间
2023年6月5日-6月27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纪律。被选派人员要坚决服从组织调配和工作安排,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不安排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接受企业宴请和各种形式的礼品、纪念品。组长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加强对本组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二)做好保障工作。办公室做好选派人员的后勤保障。检查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现场检查工作,安排专人撰写、报送相关信息,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责任落实。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依法严肃查处,对符合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条件的,要坚决实施;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对涉及强制执行的环境违法案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针对案情重大、复杂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报生态环境局,对相关案件进行专案会商,研究制定相应查处、整改对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快速处置,确保案件依法办理。
第一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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