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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被授予全国“家校(园)共育”示范区、8所校(园)分别被授予全国“家校(园)共育”示范学校、示范幼儿园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4 12:50:3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提升学校和幼儿园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探索基于国家平台的数字资源,促进家庭和学校(幼儿园)合力共育的有效途径,2021年5月10日,全国“家校(园)共育”数字化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在杭州举办了为期5天的第五期全国高级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专项培训暨召开全国“家校(园)共育”数字化项目第二批示范区、示范校(园)表彰大会,师市教育局作为受表彰单位,选派优秀的示范校(园)代表师市参加此次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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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学校代表(前排左二)

在师市教育局积极争取和各试点校、试点园的共同努力下,我师被成功授予全国“家校(园)共育”示范区,有5所示范校(一团小学、三团中学、九团第三中学、十团中学和十三团第一中学)被授予全国“家校共育”示范学校,3所示范园(塔里木幼儿园、塔里木第二幼儿园和青松幼儿园)被授予全国“家园共育”数字化项目示范幼儿园,成为全兵团“家校(园)共育”示范学校、示范幼儿园授牌数量最多,也是全兵团唯一被授予全国“家校(园)共育”示范区的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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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幼儿园代表(前排右一)

全国“家校(园)共育”数字化项目是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主办,下设项目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1年为试验周期,试验期满后,经项目办专家组评审,确定“家校(园)共育”示范校及示范校(园)表彰名单并进行授牌。

2019年10月,师市教育局成功申报为“家校(园)共育”试验区,有18所学校申报为“家校共育”试点校,3所幼儿园申报为“家园共育”试点园。自2020年3月项目启动以来,师市教育局严格按照项目办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各试点校(园)积极开展“家校(园)共育”社会实践活动、专家讲座、家庭教师指导培训、阶段性总结上报等工作,并顺利完成项目验收。

师市教育局将以此次授牌为契机,继续巩固优秀成果,努力为家长与学校、幼儿园搭建起家校(园)交流的桥梁,积极推进师市“家校(园)共育”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终审: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