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lbzj-2020-00001 | 发布机构: | 第一师阿拉尔市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0-01-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师市医保发〔2020〕1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政策 |
关键词: | “两病”、实施方案、通知 |
师市医保发〔2020〕1号 关于转发《关于兵团落实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兵团落实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师市医保发〔2020〕1号
各团镇、乡社会事务办,各街道办,银海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企业、事业单位,各直属机构并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综合办、直属机关综合科:
现将兵团《关于兵团落实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关于做好兵团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兵医保发〔2019〕24号)和师市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
一、“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就是通常所说的“封顶线”,是统筹基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二、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辖区内执行“两病”门诊保障工作,因兵团结算系统升级,尚不能进行“两病”结算,请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暂由本人保存相关票据,待系统升级完善后,另行文通知后,凭票向师市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附件:1.《关于兵团落实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
2.《关于做好兵团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
师市医疗保障局 师市财政局
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