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j-2021-00391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0-12-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权责清单 | |
关键词: |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
权力事项名称 |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 | ||
权力类别 | 其他职权 |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 ||
责任事项 | 1.立案责任: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的违法行为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 ||
实施主体 | 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承办机构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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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 全社会 |
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收费(征收)标准及依据 | 无 |
法定时限 | 90日 | 承诺时限 | 无 |
咨询电话 | 0997-4620997
| 投诉电话 | 0997-4611836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