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详细
索引号: hbj-2021-00284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1-12-20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文件政策
关键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始终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严格履行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职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为自治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

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印发《关于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的通知》,全面清理疫情防控、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学习,引导厅系统干部树立依法防控意识,自觉履行防控义务和责任。二是落实“两个100%”。加强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环境监管。定期调度医疗弃物废水工作进展,指导督促各地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医疗废物废水应收尽收和应处尽处,防止新冠肺炎病毒通过污水污物传播扩散。三是实施“两个清单”,主动服务复工复产。豁免10大类30小类行业原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将17大类44个小类行业的项目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15个和8个工作日内。指导各地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等8类共计1269家企业实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

(二)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依法依职责开展反恐维稳、去极端化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访惠聚”驻村工作,扎实做好群众工作。二是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是加强厅系统干部群众教育管理,依法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助力自治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四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2020年收到2件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1件,受理并做出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1件。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建立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日接转分析,周研判督办,月总结通报”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环境信访回访率和满意率。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简化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对疫情防控相关建设项目,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二是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排除或限制竞争的政策文件,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对19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废止。三是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派出工作组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积极开展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工作,推进8项审批事项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提高全程网办深度,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能力。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持续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深入推进自治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调度,认真梳理未完成销号整改任务有关情况,对存在不能按期完成风险的整改任务,发文督办,现场调研指导,推动问题解决。

二是坚定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按月分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定期开展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调度,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完善蓝天保卫战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台账,开展5-9月“乌-昌-石”“奎-独-乌”区域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推进三轮次“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兵地联合执法指导帮扶。打好碧水保卫战。按月开展水环境质量分析,及时对存在水环境质量下降的地州市进行预警。定期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调度。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狠抓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加强重点流域环境治理,投入专项资金2.11亿元。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继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组织完成全区1486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信息填报、空间信息整合和风险筛查及纠偏工作,完成163个地块初步采样工作。认真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服务,联合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依法核发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前完成2020年重金属减排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协同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导和督促地州市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安排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2387万元支持地(州、市)实施农村污水治理。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适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配套建设“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系统”,从制度上、信息化技术上全面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和自由裁量权的使用。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全面公开。在生态环境厅官网上设立行政处罚曝光台、“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公示专栏,按要求全文公开《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二是加快实现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记录。大力推进“互联网+现场执法监管”。全面使用“新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系统”和“新疆兵地环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与调度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用系统裁量代替人工裁量,统一裁量基准,坚决杜绝裁量滥用。三是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从源头厘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边界。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开展请示报告。厅党组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系统内常态化巡察工作,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厅系统全体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自治区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积极认领并按期办结2020年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交办的19件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8件,会办件11件)和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交办的18件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5件,会办件13件),不断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工作。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公开行政管理与服务信息,新增“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专栏,不断丰富对外公开内容。

(七)全面提高厅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对系统内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宪法学习,组织集体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民法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专题讲座,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专题讲座,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等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促进民生改善的法律法规,不断学习党内法律法规,在系统内不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二是组织开展厅系统2020年度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组织厅系统全体公职人员开展“法宣在线”学习以及网络答题活动,确保法治学习全覆盖,不断增强公职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厅务会等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各专员办和直属各事业单位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主动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督导、同考核、同奖惩;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不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综治维稳和自治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厅系统各责任单位落实普法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组中心组建立定期学习机制,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法治建设工作,召开党组会、厅务会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签发法治建设重要文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坚决维护法制尊严;全面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带头学习宪法法律法规知识,带头参加宪法宣誓、“12·4”法治宣讲等普法活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