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ys2t-2023-00030 | 发布机构: | |
生成日期: | 2020-12-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
关键词: |
《关于授予团场部分行政权限的通知》
关于授予团场部分行政权限的通知
各团场(镇)、师市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向团场授予行政权限工作,进一步促进团场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团场社会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兵团全面推进行政权力承接行使工作方案》(新兵办发〔2020〕35号)和《兵团印发<关于向团场授予行政权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兵办发〔2020〕18号)要求,经师市研究决定,向团场授予部分行政权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内容
(一)将75项乡镇级行政权限授予各团场(含一团、五团)。
其中: 民兵办1项、民族宗教事务局1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项、教育局2项、公安局2项、民政局14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12项、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项、城市管理局4项、水利局2项、交通运输局1项、农业农村局9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1项、卫生健康委员会9项、退役军人事务局2项、审计局1项、应急管理局5项、医疗保障局1项,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共同授权1项、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共同授权1项、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共同授权1项、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授权1项。
(二)将67项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授予各团场(含一团、五团)。其中:民族宗教事务局 1 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项、教育局1项、民政局8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1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6项、生态环境局2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项、城市管理局4项、水利局3项、交通运输局6项、农业农村局8项、卫生健康委员会6项、退役军人事务局12项、应急管理局3 项、医疗保障局2项,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授权1项。
(三)将62项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授予托喀依乡。其中: 民族宗教事务局1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项、教育局1项、民政局8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6项、生态环境局2项、住房和城乡建设16项、卫生健康委员会5项、退役军人事务局12项、应急管理局3项、医疗保障局2项,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授权1项。
(四)各团场(镇)、托喀依乡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承接行使本次授予的管理权限。
二、工作要求
(一)师市机关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党委七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兵团印发<关于向团场授予行政权力的实施 意见>的通知》(新兵发〔2020〕18 号)精神,靠前服务、加强指导、密切配合,明确授权事项的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推进授权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授权工作接得住、用得好、见成效、有监督。
(二)各团场(镇)、托喀依乡要主动加强与师市机关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做好承接授权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合力。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
依法依规履行乡镇级行政权限和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将承接的管理权限转化为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切实增强组织优势和动员能力,让广大职工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更好发挥团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
(三)各团场(镇)、托喀依乡根据授予的乡镇级行政权限和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报师市党委编办备案,并及时对外公布,以各团场(镇)、托喀依乡名义行使相应的行政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取委托方式行使的职权, 由师市机关有关部门与团场(镇)、托喀依乡签订委托协议,由师市机关部门委托行使职权。
(四)各团场(镇)、托喀依乡和师市机关各有关部门要抓紧抓实各类培训工作,着重抓好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标准规范、法律使用、执法文书制作、执法程序等培训,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五)代管团场一团、五团由第一师阿拉尔市授权,并签订委托协议,由代管师具体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等职责。
(六)师市机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业务指导和日常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行政权力依法依规行使,重要情况及时向师市报告。
(七)师市将对团场、托喀依乡承接行使乡镇级行政权限和部分县级管理权限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和调研评估,分析团场、托喀依乡承接行使运行情况、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定位等因素变化, 对团场、托喀依乡承接行使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 1.授予团场乡镇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2.授予团场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力事项清单
3.授予托喀依乡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力事项清单
第一师办公室 阿拉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21 日
附件 1
授予团场乡镇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序号 | 职 权 名 称 | 职权 类型 | 责任 主体 | 师市行业 指导部门 | 备注 |
1 | 民兵工作任务的组织和监督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民兵办 |
|
2 | 宗教事务管理,临时宗教活动地点监管, 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管理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民族宗教事务局 |
|
3 | 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的危及电力 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 物、堆放物品的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 行政 强制 |
团场 | 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
|
4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 或者休学批准 | 行政 许可 | 团场 | 教育局 | 报师市教 育局备案 |
5 | 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法律规定送适龄儿童、 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团场 | 教育局 |
|
6 | 为应对突发事件对单位和个人财产的征 用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公安局 应急管理局 |
|
7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行政 检查 | 团场 | 公安局 |
|
8 | 社区戒毒管理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公安局 |
|
9 | 对村(居)民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破坏村 (居) 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和换届后村 (居)民委员会工作移交的检查监督 | 行政 检查 |
团场 |
民政局 |
|
10 | 村(居)务公开的组织监督检查 | 行政 检查 | 团场 | 民政局 |
|
11 | 高龄补贴的审核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民政局 |
|
12 | 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申请的初 审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民政局 |
|
13 | 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提供的供养服务不符 合要求的处理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民政局 |
|
14 |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的救助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民政局 |
|
15 | 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受助返回人 员的救助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民政局 |
|
16 | 对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 人护理补贴的初审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民政局 |
|
17 | 对申请临时救助的审核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民政局 |
|
18 | 孤儿保障对象审核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民政局 |
|
19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查验核实和终止保障资格审核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民政局 |
|
20 |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备案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民政局 |
|
21 | 设臵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审核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民政局 |
|
22 | 对申请社会救助的审核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民政局 |
|
23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审核 | 行政 确认 | 团场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 |
|
24 |
对草原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 者个人承包经营的批准 |
行政 许可 |
团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只适用于 有集体经 济组织的 团场、乡镇 |
25 |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 建住宅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团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26 | 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 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未按规划审 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 用土地的行政强制 |
行政 强制 |
团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27 | 对安臵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行政 检查 | 团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28 28 |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林木、 林地和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处理 | 行政 裁决 |
团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 草原局) |
|
29 | 权限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30 | 组织实施土地(不含农田建设)整理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31 | 对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 核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32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的受理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33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 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和其他设施批准 | 行政 许可 |
团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34 | 擅自在村、乡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 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团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35 | 损坏村庄、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和破坏 村容镇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团场 | 城市管理局(城市 管理行政执法局) |
|
36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违法决定的处 理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城市管理局(城市 管理行政执法局) |
|
37 | 业主委员会成员及业主大会会议记录、会 议决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备案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城市管理局(城市 管理行政执法局) |
|
38 | 对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审核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9 | 对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 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信息的核 实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0 | 对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经营时段的确定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城市管理局(城市 管理行政执法局) |
|
41 | 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臵限高、限宽设 施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交通运输局 |
|
42 |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 行政 检查 | 团场 | 水利局 |
|
43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生态环境局 水利局 |
|
44 |
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 的批准 |
行政 许可 |
团场 |
农业农村局 | 只适用于 有集体经 济组织的 团场、乡镇 |
45 | 农业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农业农村局 |
|
46 | 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农业农村局 |
|
47 |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变更、更正和 换发、补发申请的审核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农业农村局 |
|
48 |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合同的管理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农业农村局 |
|
49 |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农业农村局 |
|
50 | 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农业农村局 |
|
51 | 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制止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农业农村局 |
|
52 | 设立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审核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农业农村局 |
|
53 | 对建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的审核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文化体育广电和旅 游局 |
|
54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 证的发放 | 行政 确认 | 团场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
55 | 生育服务证核发 | 行政 确认 | 团场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
56 | 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 | 行政 给付 | 团场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
57 | 人口计划生育监督检查 | 行政 检查 | 团场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
58 | 对现居住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检查 | 行政 检查 | 团场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
59 | 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审核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
60 | 对申请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的初审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
61 | 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
62 |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 的核查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
63 | 抚恤优待申请的受理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64 | 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的初审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65 | 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审计局 |
|
66 | 地质灾害险情紧急时避灾疏散的强行组 织 | 行政 强制 | 团场 | 应急管理局 |
|
67 | 权限内在紧急防汛期采取防汛抗洪非常 紧急措施 | 行政 强制 | 团场 | 应急管理局 水利局 |
|
68 | 汛前安全检查 | 行政 检查 | 团场 | 水利局 |
|
69 | 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 | 行政 检查 | 团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70 | 对防范本地区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 检查 | 行政 检查 | 团场 | 应急管理局 |
|
71 |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行政 检查 | 团场 | 应急管理局 |
|
72 | 对申请因灾损毁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的审核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应急管理局 |
|
73 | 对申请自然灾害救助的审核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应急管理局 |
|
74 | 权限内发生自然灾害危害或者事故灾难、 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臵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应急管理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
|
75 | 城乡医疗救助待遇审核 | 其他行 政权力 | 团场 | 医疗保障局 |
|
附件 2
授予团场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力
事项清单
序号 | 职 权 名 称 | 职权 类型 | 授权 方式 | 师市业务指导和 监管部门 | 备注 |
1 | 辖区内清真食品监督检查 | 行政 检查 | 授权 | 民族宗教事务局 |
|
2 | 价格监测 | 其他行政 权力 | 授权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3 | 对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监督检查 | 行政 检查 | 授权 | 教育局 |
|
4 | 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民政局 |
|
5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 | 行政 给付 | 授权 | 民政局 |
|
6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行政 给付 | 授权 | 民政局 |
|
7 | 特困人员认定 | 行政 确认 | 授权 | 民政局 |
|
8 | 困难群众价格补贴、燃气补贴、困难群众慰问 金给付 | 行政 给付 | 授权 | 民政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 行政 确认 | 授权 | 民政局 |
|
10 | 临时救助金给付 | 行政 给付 | 授权 | 民政局 |
|
11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 行政 确认 | 授权 | 民政局 |
|
12 | 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 | 行政 给付 | 授权 | 民政局 |
|
13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行政 确认 | 授权 | 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
|
14 | 权限内临时使用草原的审批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15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 用地审批 | 行政 许可 | 委托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16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行政 许可 | 委托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17 | 对草原防火安全的检查 | 行政 检查 | 授权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18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 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 许可 | 委托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19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20 | 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证核发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生态环境局 |
|
21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臵 | 其他行政 权力 | 授权 | 生态环境局 |
|
22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3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城市管理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24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5 | 城市建筑垃圾处臵核准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城市管理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26 | 设臵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 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城市管理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27 | 物业管理监督检查 | 行政 检查 | 授权 | 城市管理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28 |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 的审批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水利局 |
|
29 |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 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水利局 |
|
30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水利局 |
|
31 |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许可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交通运输局 | 乡道 |
32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 施的许可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交通运输局 | 乡道 |
33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 许可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交通运输局 | 乡道 |
34 | 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 施的许可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交通运输局 | 乡道 |
35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 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交通运输局 | 乡道 |
36 | 公路用地范围内设臵公路标志以外的其它标 志的审批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交通运输局 | 乡道 |
37 | 农机作业质量检查 | 行政 检查 | 授权 | 农业农村局 |
|
38 | 农机操作人员安全检查 | 行政 检查 | 授权 | 农业农村局 |
|
39 |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行政 许可 | 委托 | 农业农村局 |
|
40 | 拖拉机驾驶证的核发 | 行政 许可 | 委托 | 农业农村局 |
|
41 | 拖拉机牌证的核发 | 行政 许可 | 委托 | 农业农村局 |
|
42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检查 | 行政 检查 | 授权 | 农业农村局 |
|
43 | 农药经营许可 | 行政 许可 | 委托 | 农业农村局 |
|
44 | 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 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 中的动物防疫的行政检查 | 行政 检查 |
授权 |
农业农村局 |
|
45 | 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 行政 检查 | 授权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
46 | 对交通工具上的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的行 政强制 | 行政 强制 | 授权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
47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
48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给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
49 | 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
50 |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的行政强制 | 行政 强制 | 授权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
51 |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52 |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53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54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55 | 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56 |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57 |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58 |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59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60 | 退出现役的分散安臵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 护理费的给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61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给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62 |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63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 其他行政 权力 | 授权 | 应急管理局 |
|
64 | 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工作的监 督检查 | 行政 检查 | 授权 | 应急管理局 |
|
65 | 地震应急预案备案和管理 | 其他行政 权力 | 授权 | 应急管理局 |
|
66 | 医疗救助对象确认 | 行政 确认 | 委托 | 医疗保障局 |
|
67 | 医疗救助待遇给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医疗保障局 |
|
附件 3
授予托喀依乡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力 事项清单
序号 | 职 权 名 称 | 职权 类型 | 授权 方式 | 师市业务指导和 监管部门 | 备注 |
1 | 辖区内清真食品监督检查 | 行政 检查 | 授权 | 民族宗教事务局 |
|
2 | 价格监测 | 其他行政 权力 | 授权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3 | 对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监督检查 | 行政 检查 | 授权 | 教育局 |
|
4 | 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民政局 |
|
5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 | 行政 给付 | 授权 | 民政局 |
|
6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 贴 | 行政 给付 | 授权 | 民政局 |
|
7 | 特困人员认定 | 行政 确认 | 授权 | 民政局 |
|
8 | 困难群众价格补贴、燃气补贴、困难群众慰 问金给付 | 行政 给付 | 授权 | 民政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 行政 确认 | 授权 | 民政局 |
|
10 | 临时救助金给付 | 行政 给付 | 授权 | 民政局 |
|
11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 行政 确认 | 授权 | 民政局 |
|
12 | 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 | 行政 给付 | 授权 | 民政局 |
|
13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行政 确认 | 授权 | 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
|
14 | 权限内临时使用草原的审批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15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 设用地审批 | 行政 许可 | 委托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16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行政 许可 | 委托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17 | 对草原防火安全的检查 | 行政 检查 | 授权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18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 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 许可 | 委托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19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 |
|
20 | 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证核发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生态环境局 |
|
21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臵 | 其他行政 权力 | 授权 | 生态环境局 |
|
22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3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 批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城市管理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24 | 设臵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 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城市管理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25 | 物业管理监督检查 | 行政 检查 | 授权 | 城市管理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26 |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 水的审批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水利局 |
|
27 |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 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水利局 |
|
28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水利局 |
|
29 |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许可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交通运输局 | 乡道 |
30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 设施的许可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交通运输局 | 乡道 |
31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的许可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交通运输局 | 乡道 |
32 | 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 设施的许可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交通运输局 | 乡道 |
33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 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交通运输局 | 乡道 |
34 | 公路用地范围内设臵公路标志以外的其它 标志的审批 | 行政 许可 | 授权 | 交通运输局 | 乡道 |
35 | 农机作业质量检查 | 行政 检查 | 授权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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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农机操作人员安全检查 | 行政 检查 | 授权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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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拖拉机驾驶证的核发 | 行政 许可 | 委托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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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拖拉机牌证的核发 | 行政 许可 | 委托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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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检查 | 行政 检查 | 授权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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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 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 活动中的动物防疫的行政检查 | 行政 检查 |
授权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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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 行政 检查 | 授权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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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对交通工具上的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的 行政强制 | 行政 强制 | 授权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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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给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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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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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的行政强制 | 行政 强制 | 授权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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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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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 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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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 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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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 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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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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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的给 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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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 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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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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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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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退出现役的分散安臵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 人护理费的给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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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给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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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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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 其他行政 权力 | 授权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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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工作的 监督检查 | 行政 检查 | 授权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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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地震应急预案备案和管理 | 其他行政 权力 | 授权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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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医疗救助对象确认 | 行政 确认 | 委托 | 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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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医疗救助待遇给付 | 行政 给付 | 委托 | 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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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办公室 阿拉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0 年 12 月 21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