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048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9-12-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统计信息 | |
关键词: |
2019年一师《塔里木统计》第七十一期(11月商业分析)
消费市场持续平稳 商品销售同比增长
——2019年1-11月师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简析
一、基本运行情况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
1-11月,师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法人及个体户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
从消费地区看: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乡村实现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6%。
从行业看:限额以上批发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73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限额以上零售业实现7.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限额以上餐饮业实现2.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限额以上住宿业实现55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
从消费形态看:餐饮收入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商品零售实现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
(二)商品销售总额完成情况
1-11月,师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法人及个体户实现商品销售总额7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
分行业看:限额以上批发业实现商品销售总额6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零售业实现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经济实现商品销售总额65.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私营经济实现7.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
(三)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完成情况
1-11月,师市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和个体户实现营业收入2.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其中,客房收入50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餐费收入2.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
二、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国有经济拉动作用显现
国有经济稳步增长,主导地位不动摇。1-11月,师市限额以上法人、个体户商品销售额实现7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其中,国有经济实现65.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占商品销售额总量的89.9%,对稳定改革阵痛、保持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向好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分企业看:供销集团紧抓改革机遇,调整经营模式,拓宽销售渠道,销售额稳步增长,实现商品销售额14.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4 %,其中农资销售额10.4亿元,占总销售额70%,较上年同期增长5.1%。聚天红果业有限公司紧跟改革步伐,主打一师精品红枣销售,对外扩大内地消费市场,对内调整经营模式,为果农搭建便捷交易平台,实现1.96亿元,同比增长1.7倍。
(二)城镇消费市场活跃
1-11月,师市限额以上法人和个体户累计实现社会零售总额1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增长速度放缓,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贡献率达到95%。塔里木超市实现零售额781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7%,其中,日常消费品是居民消费的主力,占塔里木超市总额97%,实现756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7%。新农开发实现零售额4.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5%。
三、当前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本地住宿餐饮业亟待创新升级
1-11月份,住宿业实现556.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0.5%,从中可以看出,师市住宿业企业经营模式相对单一,集住宿、餐饮于一体的综合体较少,且整体规模偏小、创新能力不足。为进一步提升住餐企业师市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一是建议师市结合地域特色,争取引进一批规模大、上档次集住宿餐饮于一体的企业入驻,既能满足师市内需,又能满足来往游客体验式需求,以旅游业为契机,以住宿业为抓手,促进餐饮业发展,形成“吃、住、玩”互助互促良性循环发展链,从而带动本地住宿餐饮市场发展。二是建议师市做大做强本地企业,为本地企业搭建商务交流平台,扩大与内地人才交流合作,加强与内地发达地区相关行业的交流合作,积极组织企业负责人培训,学习先进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提升本地企业家业务能力和文化软实力,促进本地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二)鼓励企业积极升限纳统
按照兵团统计局2020年统计年报会议精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增加值核算将以限额以上企业增速为依据,限下企业不再纳入核算范围。从师市11月单位名录库来看,批发业9家、零售业20家、住宿业4家、餐饮业26家。限上单位整体规模小,数量少,经营主体弱小散,缺乏较大规模的企业集团和专业市场。结合新要求,一是建议师市商务、税务、旅游、统计等相关行业部门完善数据共享机制,积极做好企业升限纳统宣传及业务培训工作,结合四经普数据,对辖区内符合升限入库的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核实,了解企业生产能力及相关经营情况,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为企业及时纳统和统计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加大对商业培育扶持力度,积极鼓励限下单位升限纳统,特别是加大对一些发展前景好的个体经营户的培育力度,拓宽销售形式、推出特色产品销售,丰富经营业态模式,更好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发展。 (撰稿:裴伟)
师市1-11月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同比主要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2019年1-11月
2018年1-11月
增减(%)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07259.5
105932.6
1.3
1.按消费地区分
城镇
91770.5
90542.7
1.4
城区
46885.3
45271.3
3.6
乡村
15489.0
15389.9
0.6
2.按行业分
批发业
8736.3
8408.3
3.9
零售业
74977.7
73304.0
2.3
住宿业
556.5
504.8
10.2
餐饮业
22989.0
23715.5
-3.1
3.按消费形态分
餐饮收入
23545.5
24220.3
-2.8
商品零售
83714.0
81712.3
2.4
二、商品销售总额
728648.8
708489.4
2.9
1.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批发业
644934.8
626777.1
2.9
零售业
83714.0
81712.3
2.4
2.按经济类型分
国有经济
651282.4
626791.5
3.9
棉麻公司
473540.3
469342.0
0.9
供销公司
147604.2
141393.1
4.4
聚天红果业公司
19627.6
7243.2
1701.0
私营经济
77366.4
81697.9
-5.3
塔里木超市
7818.2
5984.0
30.7
三、住宿餐饮业营业额
28902.8
29356.0
-1.5
客房收入
5053.0
4736.8
6.7
餐费收入
21320.1
21859.9
-2.5
商品销售额
2225.4
2360.4
-5.7
其他收入
304.3
398.9
-23.7
消费市场持续平稳 商品销售同比增长
——2019年1-11月师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简析
一、基本运行情况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
1-11月,师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法人及个体户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
从消费地区看: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乡村实现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6%。
从行业看:限额以上批发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73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限额以上零售业实现7.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限额以上餐饮业实现2.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限额以上住宿业实现55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
从消费形态看:餐饮收入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商品零售实现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
(二)商品销售总额完成情况
1-11月,师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法人及个体户实现商品销售总额7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
分行业看:限额以上批发业实现商品销售总额6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零售业实现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经济实现商品销售总额65.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私营经济实现7.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
(三)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完成情况
1-11月,师市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和个体户实现营业收入2.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其中,客房收入50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餐费收入2.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
二、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国有经济拉动作用显现
国有经济稳步增长,主导地位不动摇。1-11月,师市限额以上法人、个体户商品销售额实现7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其中,国有经济实现65.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占商品销售额总量的89.9%,对稳定改革阵痛、保持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向好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分企业看:供销集团紧抓改革机遇,调整经营模式,拓宽销售渠道,销售额稳步增长,实现商品销售额14.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4 %,其中农资销售额10.4亿元,占总销售额70%,较上年同期增长5.1%。聚天红果业有限公司紧跟改革步伐,主打一师精品红枣销售,对外扩大内地消费市场,对内调整经营模式,为果农搭建便捷交易平台,实现1.96亿元,同比增长1.7倍。
(二)城镇消费市场活跃
1-11月,师市限额以上法人和个体户累计实现社会零售总额1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增长速度放缓,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贡献率达到95%。塔里木超市实现零售额781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7%,其中,日常消费品是居民消费的主力,占塔里木超市总额97%,实现756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7%。新农开发实现零售额4.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5%。
三、当前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本地住宿餐饮业亟待创新升级
1-11月份,住宿业实现556.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0.5%,从中可以看出,师市住宿业企业经营模式相对单一,集住宿、餐饮于一体的综合体较少,且整体规模偏小、创新能力不足。为进一步提升住餐企业师市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一是建议师市结合地域特色,争取引进一批规模大、上档次集住宿餐饮于一体的企业入驻,既能满足师市内需,又能满足来往游客体验式需求,以旅游业为契机,以住宿业为抓手,促进餐饮业发展,形成“吃、住、玩”互助互促良性循环发展链,从而带动本地住宿餐饮市场发展。二是建议师市做大做强本地企业,为本地企业搭建商务交流平台,扩大与内地人才交流合作,加强与内地发达地区相关行业的交流合作,积极组织企业负责人培训,学习先进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提升本地企业家业务能力和文化软实力,促进本地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二)鼓励企业积极升限纳统
按照兵团统计局2020年统计年报会议精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增加值核算将以限额以上企业增速为依据,限下企业不再纳入核算范围。从师市11月单位名录库来看,批发业9家、零售业20家、住宿业4家、餐饮业26家。限上单位整体规模小,数量少,经营主体弱小散,缺乏较大规模的企业集团和专业市场。结合新要求,一是建议师市商务、税务、旅游、统计等相关行业部门完善数据共享机制,积极做好企业升限纳统宣传及业务培训工作,结合四经普数据,对辖区内符合升限入库的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核实,了解企业生产能力及相关经营情况,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为企业及时纳统和统计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加大对商业培育扶持力度,积极鼓励限下单位升限纳统,特别是加大对一些发展前景好的个体经营户的培育力度,拓宽销售形式、推出特色产品销售,丰富经营业态模式,更好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发展。 (撰稿:裴伟)
师市1-11月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同比主要指标 | |||
单位:万元 | |||
指标名称 | 2019年1-11月 | 2018年1-11月 | 增减(%) |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107259.5 | 105932.6 | 1.3 |
1.按消费地区分 | |||
城镇 | 91770.5 | 90542.7 | 1.4 |
城区 | 46885.3 | 45271.3 | 3.6 |
乡村 | 15489.0 | 15389.9 | 0.6 |
2.按行业分 | |||
批发业 | 8736.3 | 8408.3 | 3.9 |
零售业 | 74977.7 | 73304.0 | 2.3 |
住宿业 | 556.5 | 504.8 | 10.2 |
餐饮业 | 22989.0 | 23715.5 | -3.1 |
3.按消费形态分 | |||
餐饮收入 | 23545.5 | 24220.3 | -2.8 |
商品零售 | 83714.0 | 81712.3 | 2.4 |
二、商品销售总额 | 728648.8 | 708489.4 | 2.9 |
1.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 |||
批发业 | 644934.8 | 626777.1 | 2.9 |
零售业 | 83714.0 | 81712.3 | 2.4 |
2.按经济类型分 | |||
国有经济 | 651282.4 | 626791.5 | 3.9 |
棉麻公司 | 473540.3 | 469342.0 | 0.9 |
供销公司 | 147604.2 | 141393.1 | 4.4 |
聚天红果业公司 | 19627.6 | 7243.2 | 1701.0 |
私营经济 | 77366.4 | 81697.9 | -5.3 |
塔里木超市 | 7818.2 | 5984.0 | 30.7 |
三、住宿餐饮业营业额 | 28902.8 | 29356.0 | -1.5 |
客房收入 | 5053.0 | 4736.8 | 6.7 |
餐费收入 | 21320.1 | 21859.9 | -2.5 |
商品销售额 | 2225.4 | 2360.4 | -5.7 |
其他收入 | 304.3 | 398.9 | -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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