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4-00037 | 发布机构: | |
生成日期: | 2024-01-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年度工作报告 | |
关键词: |
第一师阿拉尔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制作。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师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法治政策、政府采购、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处等重点领域信息,不断完善工作方法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师市司法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151条,其中政务网站公示公开部门动态17条、权责清单11条、文件政策及解读共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11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2023年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信息管理情况。 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按照“三审三校”“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实效性、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建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维护制度。为使群众、社会组织等及时获取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对信息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梳理、增补新产生的信息,按规定程序做好保密审核,认真做好信息的更新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得到公开。二是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官方账号的维护工作,紧密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时、主动公开依法治师市、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等相关信息,做到信息同源。
(五)保障监督情况。 一是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二是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1名工作人员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全局的绩效考核内容,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及政府各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师市司法局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还有一些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在网站平台上发布内容、格式、程序、实效性等方面均需进一步规范、准确,避免出现内容不规范、格式不准确等问题。
2024年,将从以下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工作机构。根据“三定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的信息公开工作局面。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信息推送、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进。二是结合职能,加大宣传力度。贯彻落实中央、兵团、师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塑造信息公开良好氛围,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管用实用的信息。三是拓展渠道,多形式做好信息公开。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公开首要平台的作用,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务工作重点,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师市司法局
2024年2月26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制作。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师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法治政策、政府采购、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处等重点领域信息,不断完善工作方法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师市司法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151条,其中政务网站公示公开部门动态17条、权责清单11条、文件政策及解读共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11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2023年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信息管理情况。 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按照“三审三校”“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实效性、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建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维护制度。为使群众、社会组织等及时获取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对信息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梳理、增补新产生的信息,按规定程序做好保密审核,认真做好信息的更新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得到公开。二是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官方账号的维护工作,紧密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时、主动公开依法治师市、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等相关信息,做到信息同源。
(五)保障监督情况。 一是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二是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1名工作人员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全局的绩效考核内容,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及政府各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师市司法局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还有一些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在网站平台上发布内容、格式、程序、实效性等方面均需进一步规范、准确,避免出现内容不规范、格式不准确等问题。
2024年,将从以下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工作机构。根据“三定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的信息公开工作局面。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信息推送、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进。二是结合职能,加大宣传力度。贯彻落实中央、兵团、师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塑造信息公开良好氛围,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管用实用的信息。三是拓展渠道,多形式做好信息公开。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公开首要平台的作用,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务工作重点,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师市司法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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