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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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标题 | 表扬第一师阿拉尔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妥善处理工资拖欠纠纷 | ||
| 来信人 | 石** | 来信日期 | 2026-09-14 |
| 信件索引号 | 202600461 |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想通过政务热线,对第一师阿拉尔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李新勇同志表达表扬。 此前我在阿拉尔市玺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汉堡王塔里木大学店)工作,离职之后遇到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的问题,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交了投诉,反映相关劳动纠纷情况。 在处理这件事情的过程中,办案工作人员态度耐心负责,认真受理我的诉求,仔细核实案件相关情况,主动多次和涉事用人单位开展沟通、调解工作。面对企业方面的推诿,工作人员积极协调,从中斡旋,尽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经过工作人员的多方努力,现在用人单位已经将拖欠我的全部工资足额支付到我的账户,我的劳动报酬纠纷已经圆满解决。 整个处理过程,工作人员能够做到秉公办事,认真对待普通劳动者的诉求,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难题,让我感受到了政务部门为民办事的态度。在此我由衷感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付出,特此写信进行表扬和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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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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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日期 | 2026-09-16 |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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