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七团关于成立七团2020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师市水利局《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春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提示函>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春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加强我团防汛抗灾和提高指挥决策能力,经团党委研究决定,现成立七团2020年春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丁世斌 党委书记、政委
第一副组长:刘朝勇 党委副书记、团长
副 组 长:何立江 党委常委、副团长
成 员:阮 虎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汪勇君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
李 俊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邓 山 土管局分局负责人
李爱玲 水管所书记
吴松禄 水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经济发展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阮虎(联系电话:18999661595)担任。
二、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防汛抗旱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早安排,早部署,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务实的态度,严谨的作风,认真扎实做好春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提早落实各级责任制和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和工作重点。
(二)要严格执行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辖区责任制,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水利安全生产。
(三)做好河堤防汛保坝工作,加强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和监测预报,坚持巡查制度。对坝前鼠洞,坝后管涌、涌水量实行24小时观测,逐一排查,责任到人,观测到点,力求早发现,早报告,早除险,彻底排除隐患,确保安全渡汛。
(四)加强防汛值班和水情测报工作,确保通讯安全畅通,要按照防洪预案,做好防洪调度;要加强防洪值班和水情测报工作,杜绝因水位骤升骤降而造成事故。要准确及时收集上报汛情、灾情,发生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延误。
(五)严肃防汛纪律,对延误汛情、灾情或由于责任不到位,不按照指令运行,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依法查处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河段防汛单位第一责任人
一 连: 石永超 (联系电话:15099289268)
三 连: 黄红亮 (联系电话:15292375178)
六 连: 王敬飞 (联系电话:13899294069)
九 连: 胡正明 (联系电话:13565696600)
十三连: 张韶华 (联系电话:15999201583)
各单位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