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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七团关于成立七团2020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团办发(2020)5号 发布时间:2020-05-28 19:01:4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根据师市水利局《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春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提示函>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春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加强我团防汛抗灾和提高指挥决策能力,经团党委研究决定,现成立七团2020年春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丁世斌  党委书记、政委  

第一副组长:刘朝勇  党委副书记、团长

副  组  长:何立江  党委常委、副团长

成      员:阮  虎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汪勇君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

李  俊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邓  山  土管局分局负责人

李爱玲  水管所书记

吴松禄  水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经济发展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阮虎(联系电话:18999661595)担任。

二、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防汛抗旱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早安排,早部署,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务实的态度,严谨的作风,认真扎实做好春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提早落实各级责任制和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和工作重点。

(二)要严格执行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辖区责任制,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水利安全生产。

(三)做好河堤防汛保坝工作,加强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和监测预报,坚持巡查制度。对坝前鼠洞,坝后管涌、涌水量实行24小时观测,逐一排查,责任到人,观测到点,力求早发现,早报告,早除险,彻底排除隐患,确保安全渡汛。

(四)加强防汛值班和水情测报工作,确保通讯安全畅通,要按照防洪预案,做好防洪调度;要加强防洪值班和水情测报工作,杜绝因水位骤升骤降而造成事故。要准确及时收集上报汛情、灾情,发生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延误。

(五)严肃防汛纪律,对延误汛情、灾情或由于责任不到位,不按照指令运行,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依法查处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河段防汛单位第一责任人

一  连:  石永超  (联系电话:15099289268)

三  连:  黄红亮  (联系电话:15292375178)

六  连:  王敬飞  (联系电话:13899294069)

九  连:  胡正明  (联系电话:13565696600)

十三连:  张韶华  (联系电话:15999201583)

各单位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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