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轮第五批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9)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一师阿拉尔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工作要求,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9)已完成整改,并于2025年12月5日完成验收,现将整改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塑料制品回收利用企业、混凝土搅拌站、畜禽养殖企业、砂石料开采等行业非法取用地下水问题普遍,督查期间累计发现上述行业存在未安装计量设施的地下水井45眼,一些企业节水意识淡薄,地下水资源浪费严重。
二、整改目标
规范辖区内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塑料制品回收利用企业、混凝土搅拌站、畜禽养殖企业、砂石料开采等行业地下水资源使用管控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2024年12月底前水利局牵头全面摸排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塑料制品回收利用企业、混凝土搅拌站、畜禽养殖企业、砂石料开采等行业非法取用地下水情况。
(二)压实水资源保护各方责任,水利局联合各行业部门,2025年5月底前对45眼未安装计量设施也未获得取水许可取用地下水的机电井进行水政执法,依法依规匪类规范一批、封停一批、水源替代一批。
(三)压实企业水资源保护主体责任,2025年8月底前推动“井电双控”设施全覆盖。
(四)严格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2025年9月底前组织开展企业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集中排查,规范企业取用水管理。
四、完成情况
(一)师市水利局组织人员联合各团镇(乡)相关部门全面摸排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塑料制品回收利用企业、混凝土搅拌站、畜禽养殖企业、砂石料开采等行业非法取用地下水情况,形成企业非法机电井清单。其中涉及11个团镇(乡):二团1眼、四团6眼、五团4眼、六团1眼、七团10眼、九团1眼、十团2眼、十二团9眼、十三团8眼、十四团2眼、托喀依乡1眼。
(二)师市水利局组织相关人员及灌区管理服务站联合各团镇(乡)对涉及的企业机电井进行执法调查,对其中的38眼机电井封停处理,剩余7眼机电井安装“井电双控”,规范了企业取用水行为。
(三)2025年8月师市水利局对师市范围内机电井进行核查,发现五团4眼机电井未安装“井电双控”设备,关停2眼,剩余2眼已安装“井电双控”设备;四团5眼机电井未安装“井电双控”设施,已安装“井电双控”设施。确保师市企业地下水井“井电双控”设施全覆盖。
(四)师市水利局组织各团镇(乡)相关部门全面开展企业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集中排查,其中发现四团万头牛场5眼机电井未做水资源论证报告,该企业已按相关要求编制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
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9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第一师阿拉尔市水利局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698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春涛 15599784599
第一师阿拉尔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