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轮第五批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38)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一师阿拉尔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工作要求,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8)已完成整改,于2025年11月28日完成验收,现将整改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塔大家园教师公寓、新苑名景等建设项目“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雪松河项目施工工地未设置进出车辆冲洗设备,无洒水等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浙江大学医学院新疆兵团阿拉尔医院东侧、南侧道路洒水及清扫不及时,路面积尘积灰、扬尘严重。苏杭纺织印染项目等建设项目“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阿拉尔市宏杰建材有限公司、阿拉尔宏远商品砼搅拌站等商砼企业普遍存在物料堆未完全覆盖,上料设施未采取扬尘治理措施。
二、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六个百分之百”和扬尘治理措施。
三、整改措施:一是住建局督促塔大家园教师公寓、新苑名景、雪松河项目等建筑工地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确保施工围挡封闭,场内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硬化,非施工区域裸露土方覆盖,安装并使用减尘喷淋、施工扬尘监测设施,在进出通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备)并规范使用。二是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联合加强混凝土罐车、渣土运输车辆管理,防范运输物料洒落地面造成扬尘污染,在监理规划中提出针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理措施,跟踪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城市管理局严格落实道路定期洒水和清扫工作监管,对重点道路洒水降尘和渣土运输管理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切实提升道路扬尘治理水平。四是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苏杭纺织、祥泰纺织等在建企业道路硬化进度,对未硬化道路及临时施工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建立日常防尘台账。五是十三团督促宏杰建材、十六团督促宏远商砼等企业对物料堆放区进行篷布全覆盖、土方堆放区采用密目网覆盖,上料设施进行技术改造配套扬尘治理设施。六是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监督管理,加大巡查频次,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调查处理。
四、整改情况:一是师市住建局质监站已对塔大家园教师公寓、新苑名景、雪松河项目等相关施工单位下发整改告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各项目责任单位均全面完成整改,同时师市住建局针对此类问题举一反三,对城区23个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落实现场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增加降尘抑尘的设备等工作。二是住建局联合城市管理局加强对混凝土罐车、渣土运输车管理,防范运输过程中物料洒落造成扬尘污染,同时加强建筑垃圾和渣土的源头治理工作,在工程开工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施工单位与师市质监站、城市管理局签订建筑垃圾清运责任书,明确建筑垃圾产生数量、运输车辆及倾倒地点,截至目前已累计签订责任书40余份,切实加强全过程管控工作。三是联合城市管理局严格落实道路定期洒水和清扫工作监管,对重点道路洒水降尘和渣土运输管理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建筑工地出入口车辆带泥上路现象,提高道路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四是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苏杭纺织、祥泰纺织等在建企业道路硬化,对未硬化道路及临时施工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建立日常防尘台账,以点带面,对经开区的在建项目开展了全面的扬尘治理检查落实,紧盯整改抓落实,进一步规范经开区施工现场的施工环境。五是住建局向十三团督促宏杰建材、十六团督促宏远商砼等等存在问题的企业下发了整改督办函,同时抄送给各企业的属地团镇管理中心,齐抓共管,企业对问题按期进行了整改。六是住建局加强对在建工地扬尘治理监督管理,加大巡查频次,对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改造告知书,共计下发告知书50余份,整改问题170条。
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12月17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第一师阿拉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阿拉尔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闫传海
邮 箱:43158690@qq.com
第一师阿拉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