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团主体基本信息
主体基本信息
一、执法主体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十四团金杨镇人民政府
二、具体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师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履行团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国土、规划、交通、环保、安全生产、市政设施等领域,主要对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
三、内设执法机构及职责分工
1.平安法治建设办公室(电话:0997-4951600)
(1)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对申请因灾损毁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的审核。
(4)权限内发生自然灾害危害或者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5)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
2.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电话:0997-4951600)
(1)权限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土地(不含农田建设)整理。
(2)对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3)对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审核。
(4)对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经营时段的确定。
(5)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6)价格监测。
四、管辖范围
依据自治区授权、兵团下放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十四团金杨镇所属辖区内,对***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团镇规划与管理、市政配套工程建设与管护等业务工作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及部分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进行管辖。
五、执法区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十四团金杨镇所属辖区
地址:第一师阿拉尔市十四团金杨镇惠民路32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10:00--13:3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30
终审:十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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