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 市行政执法主体信息
一、行政执法主体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具体职责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师市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的规定,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
(一)负责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落实移交师市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八)负贵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和自治区、兵团以及师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三、管辖范围
依据自治区授权、兵团下放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所属辖区内,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行政处罚、行政给付和其他事项等事项进行管辖。
四、执法区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所属辖区
五、办公地点
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542号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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