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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流程图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30 12:45:0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团镇日常巡查及摸排,及时向交通运输局上报违法线索→立案←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时,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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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镇协助交通运输局收集相关资料→调查取证并制作
《案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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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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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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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但不予处罚←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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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制作《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和陈述、申辩权利→需听证的,告知当事人有权在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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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进行复核、制作笔录
当事人放弃听证或逾期未提出申请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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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
←重大案件←按程序进行听证并制作《听证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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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一般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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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公示处罚决定








处理结果抄报团镇←执行→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转入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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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归档




终审: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