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库车产业园双联新型建材项目等7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审批时间 | 批文链接 |
1 | 关于库车产业园双联新型建材项目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71号 | 2025.8.25 | |
2 | 关于新疆苏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喷水、加弹、欧粒绒、印染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72号 | 2025.8.25 | |
3 | 关于阿拉尔市胜泰纺织有限公司印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73号 | 2025.8.25 | |
4 | 关于阿拉尔市泰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印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74号 | 2025.8.25 |
|
5 | 关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75号 | 2025.8.25 | |
6 | 关于库沙新拜产业园沙雅产业园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76号 | 2025.8.25 | |
7 | 关于阿拉尔市红鑫源枣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77号 | 2025.8.25 | |
公告期为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7-4615730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终审:生态环境局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