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专题专栏>热点专题>行政执法公示>生态环境局>事后公示>行政许可决定>详细内容

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库车产业园双联新型建材项目等7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25 11:00:59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审批时间

批文链接

1

关于库车产业园双联新型建材项目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5〕71号

2025.8.25

202508281305376366.doc

 

2

关于新疆苏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喷水、加弹、欧粒绒、印染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5〕72号

2025.8.25

202508281306355524.doc

 

3

阿拉尔市胜泰纺织有限公司印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5〕73号

2025.8.25

202508281306585125.doc

 

4

关于阿拉尔市泰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印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5〕74号

2025.8.25

 

202508281307228744.doc


5

关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5〕75号

2025.8.25

202508281307430601.doc

 

6

关于库沙新拜产业园沙雅产业园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5〕76号

2025.8.25

202508281308021354.doc

 

7

关于阿拉尔市红鑫源枣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5〕77号

2025.8.25

202508281308243628.doc

 

 

公告期为2025826日至20259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7-4615730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终审: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