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证明材料名称 | 设立依据 | 索要部门 | 证明用途 (办理事项) | 开具部门 |
海关事项办理完结证明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外国企业申请代表机构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三)海关、外汇部门出具的相关事宜已清理完结或者该代表机构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 |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外国企业申请代表机构注销登记 | 海关 |
外汇事项清理完结证明 |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外汇部门 | ||
存续 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外国企业申请设立代表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材料:(二)外国企业住所证明和存续 2 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 |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 隶属外国(地 区)企业所在国家或 者地区有关部门 |
清税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注销登记 | 税务部门 |
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 |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关于更新<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市监注(司)函〔2022〕169号) |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司登记(备案) | 中国驻该国使(领)馆 |
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验资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还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或者注册文件。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还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司设立登记 | 验资机构 |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证明 |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关于更新<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市监注(司)函〔2022〕169号) |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出质人、质权人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 |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关于更新<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市监注(司)函〔2022〕169号) |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 主体资格核发单位 |
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 |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关于更新<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市监注(司)函〔2022〕169号) |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个体、内资企业变更登记 | 公安部门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 (TSG08-2017)3.8.2 、3.8.3 |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机关 |
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次性告知书—(个体、内资企业变更登记)
一、证明事项名称: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
二、证明用途:个体、内资企业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
三、设定依据: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关于更新<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市监注(司)函〔2022〕169号)
四、办理的行政事项名称:个体、内资企业变更登记
五、证明提供方式:采用书面承诺替代提交证明材料或者依法提交证明材料。
六、承诺的方式:申请人采用书面承诺方式,应当向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签名或者盖章后的承诺书原件。
(以下内容为二选一)
1.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2.本证明事项可以由代理人代为承诺,代理人需提交申请人的特别授权材料。
七、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不再索要有关证明。
行政决定作出前,申请人有正当理由的,经本机关(单位)同意后可以撤回承诺,重新按原程序办理。
八、不实承诺的责任
申请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行政机关依法撤销已作出的行政决定,申请人对依据决定发生的行为给第三方造成的影响、损失和产生的法律后果,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实施诚信管理、联合惩戒。发现申请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处理。
终审:fzzfjs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