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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4/9/13 17:00:53

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26 16:36:51 浏览次数: 【字体:


 

序 号

证明材料名称

设立依据

索要部门

证明用途

(办理事项)

开具部门

1

海关事项办理完结证明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0号)第十二条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海关

2

存续 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部门

3

外汇事项清理完结证明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外汇部门

4

清税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内资企业注销核准登记

2.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税务部门

5

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关于更新<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市监注(司)函[2022]169号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证明股东身份

中国驻该国使(领)馆

6

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验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股份公司募集方式设立

验资机构

7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证明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关于更新<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市监注(司)函[2022]169号)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8

出质人、质权人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关于更新<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市监注(司)函[2022]169号)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主体资格核发单位

9

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关于更新<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市监注(司)函[2022]169号)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体、内资企业变更登记

公安部门

 

10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08-2017)3.8.2、3.8.3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机关

11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省、州(市)卫生疾控部门

 

 

终审: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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