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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臻彩印染科技有限公司印染印花及配套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31 11:05:53 浏览次数: 【字体:

新疆臻彩印染科技有限公司印染印花及配套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3年12月委托乌鲁木齐恒达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臻彩印染科技有限公司印染印花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详情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臻彩印染科技有限公司 鲁君莉,联系电话:189 0997 856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臻彩印染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阿拉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外环路北918号

联系人:鲁君莉

电话:189 0997 8565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乌鲁木齐恒达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257号有色金鑫花园小区三期3单元7层703号

联 系 人:魏工

  联系电话:150 2297 3540

  电子信箱:1501404024@qq.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新疆臻彩印染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31日

 

终审: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