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8月24日-2023年9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拟审批的公示,在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我局现正式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情况进行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师市生态环境局)
传 真:0997-4615723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发文时间 | 备注 |
1 | 关于塔克拉玛干·三五九旅文化旅游区国家5A级景区-塔克拉玛干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3]59号 | 2023/8/24 | |
2 | 关于阿拉尔市宏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墙体保温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3]60号 | 2023/8/30 | |
3 | 关于塔里木大学南疆现代农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3]61号 | 2023/9/4 | |
4 | 关于新疆托木尔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改扩建(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3]62号 | 2023/9/15 | |
5 | 关于阿拉尔庆隆建材制品公司生产水泥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3]63号 | 2023/9/15 | |
6 | 关于阿拉尔市鑫科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石渣资源化减碳利用及生物颗粒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3]64号 | 2023/9/15 |
终审: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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