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第一师阿拉尔市民政局涉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机制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3 17:25: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涉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治理,确保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防止各类乱收费行为,现结合实际,制定第一师阿拉尔市民政涉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机制。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一)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者其他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8.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

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二)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属性监管

1.违反开办资金为捐助财产要求,违规向出资人等返还开办资金的;

2.财务收支未全部纳入本组织法定账簿核算、将本组织财务收支与其他组织收支混管或者将以本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收入交由其他组织或个人收取的;

3.使用其他组织或个人银行账户进行账务往来的;

4.未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核算的;

5.支出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范围的;

6.向出资人、举办者、捐赠人、理事、监事等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本组织财产的;

7.通过虚增业务活动成本、虚假发放工作人员费用、专家费用等方式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本组织财产的;

8.兼职理事、监事参加决策、监督等履职行为时以劳务费、专家费等方式领取报酬的;

9.假借“公益”“免费”等名义违规为企业或产品开展宣传、促销等活动的;

10.将大额财产长期无偿交由或出借给其他组织、个人不收回的;

11.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价格不公允,或者未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等信息的;

12.具有其他违反非营利属性要求的行为。

二、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社会组织违规行为或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可通过电话、信函或邮箱向区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1.举报电话:第一师阿拉尔市民政局0997-6377109

  2.举报邮箱:1213099851@qq.com

3.举报地址:阿拉尔市秋收大道2999号(民政局综合科)

三、投诉举报受理查处流程

()在接到涉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事项后,在相应的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为7个工作日,举报为15个工作日),不属于我局职能的及时告知投诉举报人。

(二)对属于我局职能的投诉举报件,由综合科进行分流交办。

(三)办理单位接到交办件后依据程序开展核查,作出处理。

综合科做好涉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查处相关材料的台账整理归档工作。


终审: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