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师阿拉尔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廉政账户的公告
关于公布第一师阿拉尔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廉政账户的公告
根据国家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指导意见及《兵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机制、落实宽严相济的整治措施,切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经与师市纪委监委协商,确定集中整治工作廉政账户,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按照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对象范围,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违反规定收受的医药领域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应将等值款项汇入廉政账户。
开户名称: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纪律检查委员会
开户账号:301400010910002948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支行
(二)汇款人应以实名向廉政账户汇款,汇款时须备注“某某某(姓名)医药领域集中整治上缴款项”。
(三)银行提供的客户回单联是上交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的证据,汇款人应妥善保管。
(四)廉政账户由师市纪委监委和师市财政局共同实行保密管理,对汇款人姓名、存款数额等予以严格保密。廉政账户只存入,不支取,账户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处置。
终审: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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