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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手提式灭火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9 16:18:1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手提式灭火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1 在市场待销售产品中随机抽取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1  
抽样方法

1.2 抽样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1.3 同一规格型号产品抽取的样品数量为8具,检验样品4具,备用样品4具;抽检所需样品由抽样人员向销售单位购买,并开具发票;备用样品由受检单位先行无偿提供,备用样品封存在检验单位。

1.4 随机数采用科学计算器随机数法、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法产生。

2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见表1

表1 手提式灭火器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结构要求

水压试验

筒体水压试验

GB 4351.1-2005

爆破试验

筒体爆破压力

筒体容积膨胀率

筒体爆破口情况

2

质量

灭火器总质量

GB 4351.1-2005

灭火剂充装总量误差

3

20℃喷射性能

最小有效喷射时间

GB 4351.1-2005

最小喷射距离

喷射滞后时间

喷射剩余率

4

密封性能

间歇喷射密封试验

GB 4351.1-2005

5

冲击性能

GB 4351.1-2005

6

抗腐蚀性能

外部腐蚀试验

GB 4351.1-2005

7

灭火剂成分a

干粉灭火剂第一主要组分含量(磷酸二氢铵/碳酸氢钠)

GB 4066-2017

a. 灭火剂成分仅适用于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产品干粉灭火剂第一主要组分含量(磷酸二氢铵/碳酸氢钠)的检测

b.依据GB 4351.1-2005标准1#检验20℃喷射性能、结构要求、质量、灭火剂成分项目,2#检验密封性能项目,3#检验冲击性能项目,4#检验抗腐蚀性能项目。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 依据标准

GB 4351.1-2005  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 4066-2017      干粉灭火剂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 判定原则

经检验,单项检验项目中,所有检验样品合格,判定该检验项目合格,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4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4.1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接收、审核异议申请材料,对于同意复检的,通知检测机构复检。

4.2检测机构通知异议申请人相关复检的安排。

4.3检测机构按照实施细则对异议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论为异议处理的最终结论。

4.4市场监管部门将复检相关文书递送异议申请人。

 

终审: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