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的通知
四团、五团:
根据兵团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的通知》(兵财农〔2022〕22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1300万元,其中四团500万元,五团800万元。该项资金列入2022年政府收入科目“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项目预算名称和项目名称为“N026+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
一、2022年起,衔接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办〔2022〕12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将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同时,请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 | ||||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 | |||
主管部门 | 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四团、五团 | |
项目资金 | 资金总额 | 130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300万元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支持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15%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充分带动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实施效果指标 | 产出指标 |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 ≧15% | |
效益指标 | 项目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 持续改善 | ||
满意度指标 | 参与工程建设的贫困群众满意度 | ≧90% | ||
过程管理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 ≦10个工作日 |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100% | |||
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95% | ||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 ≧95% | |||
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95% |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0 | |||
监督检查指标 | 审计、督查、巡视等支出问题项目 | ≦1% |
第一师阿拉尔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0日
终审: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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