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氯化聚合物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委托新疆鑫源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氯化聚合物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址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址
https://share.weiyun.com/GHIwfVcw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阿拉尔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高总
电话:19917136611
电子邮件:305348746@qq.com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新疆鑫源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沂蒙山街68号第四层西侧01号房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079975223
电子邮件:328836124@qq.com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电子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5个工作日。
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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