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阿克苏至阿拉尔铁路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新建阿克苏至阿拉尔铁路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1年11月29日,新疆阿塔铁路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新建阿克苏至阿拉尔铁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新疆阿塔铁路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设计单位(新疆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测单位(新疆中测测试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环境监理及验收单位(新疆中测众联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环境监理及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监测情况的汇报、验收调查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核实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减缓与恢复措施,审阅并核查了有关资料,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评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充分讨论评议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建阿克苏至阿拉尔铁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阿克苏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境内,工程正线全长114.634km。工程为新建国铁II级单线铁路、内燃牵引(预留电化条件)、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全线设置桥涵48座、新建车站3座,改建车站1座。
(二)建设过程及环评审批情况
2020年1月,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新建阿克苏至阿拉尔铁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1月19日,取得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生态环境局《关于阿克苏至阿拉尔铁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师市环审[2020]1号)。
工程2020年6月12日开工建设,2021年11月20日主体工程完工,施工总工期为17个月,工程建设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工程总投资34.3亿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3947万元,占工程投资的1.1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调查范围为新建阿克苏至阿拉尔铁路工程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工程为新建工程,工程建设的实际工程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工程内容基本无变化。按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程序规定的通知》对工程梳理的结果表明,工程在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主要环保措施等方面均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大气环境
施工期:根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结论,施工场界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散体材料和土方临时堆存等均采取苫盖等防风抑尘措施,施工单位定期对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营运期:萨特玛站和塔门站采用电采暖,阿瓦提站区和阿拉尔工区采暖采用空气源热泵供暖,阿拉尔站区采用集中供热,全线采暖均采用清洁能源。
(二)水环境
施工期:根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结论,大临工程设置了三级沉淀池,生产污水经三级沉淀分离之后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
营运期:阿瓦提站、阿拉尔站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
全线在跨越阿克苏河、阿克苏老大河桥面设护轮轨、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防渗事故池。
(三)声环境、环境振动
施工期:根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结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了对施工期噪声的管理,严格执行GB12523-2011的规定,使施工作业场地边界处噪声符合标准要求;除此之外,一般小型设备,施工单位建立了临时隔声板,大型施工设施,远离了城市及乡村住宅区,并在夜间24:00~次日8:00 停止施工。
营运期:托库孜吾塔克、开克日布亚村五组、九团场工程大队、九团场7连振动预测超标的4处敏感建筑物,其中DK121+150左侧16m处剩余1户因其房屋功能用途发生变化未拆除,已签订房屋不予拆除协议(见附件),其余拆迁措施均已完成,沿线区域均未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
(四)固体废物
工程各车站生活垃圾、旅客候车垃圾均设置垃圾筒、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阿拉尔站维修工区废油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
结合环境监理报告结论及现场调查,取土场均进行了土地平整,防治措施体系完整、合理;临时工程采取移交当地企业。施工完毕后,路基施工便道保留用作后期检修道路,取土场、施工场地便道平整恢复;路基边坡采用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防治水土流失措施;桥涵工程的设置均征得地方相关部门的同意,满足了沿线灌溉、排洪和交通的要求,桥梁下方平整恢复良好;桥梁锥体采用浆砌片石防护,防护效果良好;桥梁基坑出渣均用于基坑回填,跨河桥梁靠近水体的桥墩施工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水中临时设施进行了清理;新建车站考虑了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沿线车站采取了绿化措施。
(六)环境风险及应急预案
全线在跨越阿克苏河、阿克苏老大河桥面设护轮轨、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防渗事故池。
新疆阿塔铁路有限公司编制了《新建阿克苏至阿拉尔铁路工程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6601002021C020029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查结果
(1)生态环境调查结果
路基边坡采用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主要措施有路基排水沟、浆砌片石骨架护坡、浆砌片石砌筑;风沙路基地段路堤两侧坡脚铺砌卵砾石、芦苇方格、阻沙沙障等防沙固沙措施,对线路两侧可绿化地段采取种植灌木的绿化防护措施。经调查,沿线路基边坡未发生明显的水土流失现象。
桥涵工程的设置均征得地方相关部门的同意,满足了沿线灌溉、排洪和交通的要求;桥梁锥体采用浆砌片石防护,防护效果良好;全线桥梁基坑出渣除用于基坑回填或附近路基填方;跨河桥梁水中墩施工一般选择在旱季进行,且采用草土围堰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已清理完毕,其对地表水体水质的影响已消除。
项目对阿瓦提站、阿拉尔站等中间站进行绿化,采用乔、灌、草、花相结合的绿化方式。目前绿化防护措施因季节原因未完成,仅开展了草籽播撒,待具备条件后开展其他绿化种植。
工程设置9处取弃土场,占地面积184.59 hm2。取土场均进行了土地平整,边坡根据各取土场实际情况在1:1.5~1:3.0之间,防治措施体系完整、合理。
施工便道在施工结束后,除留作农耕便道留用的外,其余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撒播草籽恢复植被。
工程不设置施工生活区,依托沿线现有居民房屋。工程实际设置施工场地5处,主要包括制梁场、拌合站等临时工程。其中项目1#拌合站、3#拌合站、5#拌合站及阿瓦提制梁场均已移交陕西丰弘工贸有限公司,6#拌合站已交还租赁方。
(2)声环境调查结果
本线路目前未通车运营,类比《新建铁路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噪声监测数据,其结果表明,铁路噪声值随着距外轨中心线距离增大而逐渐衰减,距外轨中心线30m可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监测方法》(GB12525-90)修订方案限值要求。距铁路外轨中心线30~60m内的监测点,其昼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b类区标准要求。
(3)振动环境调查结果
经调查,托库孜吾塔克、开克日布亚村五组、九团场工程大队、九团场7连振动预测超标的4处敏感建筑物均已拆除,其中DK121+150左侧16m处剩余1户因其房屋功能用途发生变化未拆除,已签订房屋不予拆除协议,其余拆迁措施均已完成,沿线区域均未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根据《新建铁路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中类比监测数据,对铁路线环境振动衰减断面进行监测,各测点处铅垂向Z 振级VLz 平均值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相关标准要求。
(4)污水调查结果
阿瓦提站、阿拉尔站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
(5)废气调查结果
萨特玛站和塔门站采用电采暖,阿瓦提站区和阿拉尔工区采暖采用空气源热泵供暖,阿拉尔站区采用集中供热,全线采暖均采用清洁能源,无废气排放。
五、验收结论
新建阿克苏至阿拉尔铁路工程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经验收工作组评议,同意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运营期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本项目正式通车运行后,需在三个月内进行补充监测。
新疆阿塔铁路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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