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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五团沙河镇5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13 16:29:03 浏览次数: 【字体:

师自然资矿告字202102

为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原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业权出让审批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第一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项目一览表

序号

矿区名称

 

 

矿区面积(平方千米)

 

 

出让年限

 

出让资源储量(万立方米)

 

生产规模(万立方米/年)

 

出让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1

第一师阿拉尔市五团沙河镇5号建筑用砂矿

0.3320

2

 

99.6

 

49

104.34

104.34

10

注:开采标高+1249至+1259m,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以与第一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有关要求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银行出具的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存款证明。竞买人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买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竞买活动。并且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和不良记录,并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三)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公告报名时限内持①竞买申请书;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交原件验件);③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验件);④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验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验件);⑥银行资信证明⑦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①竞得人取得该采矿权后应优先用于阿拉尔市民用机场建设;②竞得人取得第一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后须由第一师水利局颁发河道采沙许可证方可采挖。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投产后半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具备与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相适应的污染物处理能力;严格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实施开采,做到“边开采、边治理”。

2、具有矿山开采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资质的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3、开采的砂石料应满足周边项目建设需要。

4、采矿权到期后不予延续的,无条件关闭砂石料矿,并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10:00时至2021年8月12日19:00时止(20个工作日)。

(二)挂牌竞价时间:2021年8月13日上午10:00时起至2021年8月26日19:00时止(10个工作日)。

(三)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四)报名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大学生创业园2号楼205室新疆杰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五)挂牌会地点: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分中心(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五、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方式

(一)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索取采矿权出让资料,交纳竞买保证金,登记取得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采矿权。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交纳单位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金额详见出让标的项目一览表,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1年8月12日19: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转抵采矿权价款,其他竞价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经审查,申请人符合报名要求的,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其竞买资格后,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时有误差,其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竞得人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国家和地方、兵团政策调整、地方规划、不可预见风险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得人因采矿活动的实际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场时,须按有关规定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在矿山建设前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草场、林地、河道、水利设施、道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如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致使竞得人不能开采的,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四)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全部为商业性矿产开发,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出让区域内涉及建设项目压覆评估区,竞得人须确保不影响建设项目的实施和运行。

(五)此次公告中受工作程度限制,以挂牌文件中确定的矿种为准,竞买人自担风险。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和“最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时,如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对挂牌标的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二)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承担该矿权的①普查报告、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③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④矿产资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的费用。(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后10日内付清全部矿业权出让收益及佣金;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后持《挂牌成交确认书》按要求与第一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采矿权出让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所签订的《挂牌成交确认书》自行废止,对不按期付清全部佣金或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为违约金,除弥补挂牌代理机构的佣金外,剩余部分上交至第一师自然资源局财政。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次出让采矿权,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到矿区现场踏勘的,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在竞得的采矿权范围内,如发现其他矿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并补交出让收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七)在矿业权挂牌活动中存在的恶性竞争、恶意串标情形的竞买人、竞得人,五年内禁止其参加矿业权交易平台组织的矿业权挂牌活动。在矿业权挂牌中存在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竞买资格后,不按时参加挂牌活动的,两年内禁止其参加矿业权交易平台组织的矿业权挂牌活动。

(八)竞得人使用出让矿区范围内、外现有附属物(路、地、电),由竞得人与采矿权所在政府共同协商解决,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九)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十)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www.mnr.gov.cn/

2、第一师阿拉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页http://zrzy.xjbt.gov.cn/gss/ys/

3、《塔里木日报》

出让人:第一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阿拉尔市幸福路南466号

挂牌代理机构:新疆杰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佳     联系电话:18380161032

交纳保证金开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阿拉尔市支行

银行账号:108266474992                                          

第一师阿拉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理投诉部门联系方式: 0997-4618078

新疆杰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受理异议人联系方式:18380161032

 

                                             2021年7月13日

终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