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援疆助学金 资助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一师阿拉尔市籍学生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师市办发〔2018〕48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2.低保家庭学生;
3.烈士、伤残军人、伤残公安干警子女;
4. 孤儿;
二、资助范围
一师阿拉尔市籍学生考入和已就读的内地普通院校的本科生、专科生和预科生。在高校享受免学费政策的不再享受援疆助学金。
三、资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进行资助。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21年被内地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填附件文件中的附件1,并提供本人就读高校报到证明,附资助申报材料。
2.往届考生填写附件文件中的附件2,并提供在校表现证明和在籍就读证明(高校盖章)附相应资助申报材料。
3.申请者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份,各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提交有关情况材料复印件1份;低保户申请者提供低保证复印件1份或近期低保打卡记录单;烈士、伤残军人、伤残公安干警子女及孤儿学生相关情况材料。
5.提交以申请者本人开户的“交通银行”卡复印件,且银行卡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起。
五、工作要求
1.申请、公示。申请时间截止到9月27日上午12:00。应届毕业生请于9月27日前将材料交至毕业的高中学校;往届考生请于9月27日前将材料交至师市教育资助和后勤服务中心(阿拉尔市行政服务大厅258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审核无异议师市教育局将统一受助名单公示塔里木教育公众号,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发布。
2.发放。援疆助学金预计于10月31日前直接支付到受助学生个人银行卡。为避免因卡号、姓名不一致导致资金无法发放,申请者必须准确提供本人的“交通银行”卡号,原则上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家庭成员、亲属、朋友、同事等的银行卡。
联系邮箱:dysqgjx@126.com
联系电话:0997-6352602
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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