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十一团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第一师十一团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城市建设管理处拟建“第一师十一团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现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第一师十一团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对第一师十一团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三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F7HZ2G40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JqHHlNxC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城市建设管理处
单位地址:阿拉尔市海清路
联 系 人:王俊皓
联系电话:18096991112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4层
联 系 人:沈工
联系电话:0991-2358897 0991-2400943(传真)
电子邮箱:412986284@qq.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城市建设管理处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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