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居民生活用电同区同价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进一步增加居民对改革成果的认同感和获得感,提升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结合周边地方及兵团其他师市执行同网同价的工作进程及社会各界对执行居民用电价格同区同价的迫切愿望,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区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7〕1306号)文件要求,经2021年师市党委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自2021年5月1日起,第一师阿拉尔市居民生活用电实际交纳的电费(到户终端价)统一为0.39元/千瓦时。
终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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